抓住“关键少数” 引领“最大多数”(2)

抓住“关键少数” 引领“最大多数”(2)

“关键少数”发挥“关键作用”,政治生态才能风清气正

总有一些人让我们心生感动。

“时代楷模”孔繁森两次进藏,历时十载,把一腔热血洒在西藏高原;“草鞋书记”杨善洲两袖清风、清廉履职,退休后扎根大凉山,一干就是22年;“党的好干部”牛玉儒勤政为民、忘我工作,诠释“生命一分钟,敬业六十秒”……

也有一些人令我们嗤之以鼻。

童名谦和以其为“班长”的衡阳市委班子麻木不仁、无所作为,使衡阳发生严重人大代表贿选;2014年山西7名省部级官员落马,当地官场发生“塌方式腐败”……

领导干部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而不是致命破坏作用的责任,就这样沉甸甸地摆在了我们面前。

辽宁省委党校教授、省党建研究会特邀研究员潘立魁表示,领导干部一旦带头为恶,形成的不仅是一人违纪、众人随之的“破窗效应”,还会形成一种类似劣币驱逐良币的“绑架文化”。

对此,陈行甲深有感触。在接受采访时,他告诉记者:“一名领导干部如果不严以用权,不仅会使自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还会害了一个地方。”

潘立魁表示,领导干部的地位、权力、影响力决定了他们必须发挥好“关键作用”,唯此一个地区和部门的政治生态才能风清气正。同时,一个木桶的盛水量,取决于那块最短的木板。这就要求领导干部的“关键作用”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是全面的而不是有选择的,要在每个环节、每个方面都示范引领到位。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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