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模式

探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新模式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就传统的选人用人方式而言,一个干部是否德才兼备、政绩如何、口碑怎样,不是由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来认可,而是由小部分领导干部甚至“一把手”界定。这样的干部选拔任用办法,使“暗箱操作”、“拉票贿选”、“跑官要官”等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有了可乘之机,根本原因是没有充分有效地发扬民主。2008年5月,被确定为“陕西省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县后,旬邑县委坚持以扩大民主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建设为根本,结合实际,大胆探索,逐步形成了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新模式,促进了干部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值得认真总结和研究。

破解选人用人的难题,最根本的途径是扩大民主,进一步改进选人用人方式,确保民主识别、判断和选人用人。旬邑县委在认真总结分析选人用人现状、充分借鉴已有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形成了“五动议、四推荐、三酝酿、两票决和一机制”的选人用人模式。

1.实行“五动议”,何时动干部,制度来规范。旬邑县委制定了《旬邑县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动议制度》,明确县委书记拥有动议权及动议审定权,同时规定了在领导职位出现空缺、领导干部需要交流回避、机构变更或撤销需要调整干部、根据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需要调整干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重大问题需要组织处理等五种情形下,方可提出调整干部动议。研究讨论干部动议方案时,县委书记刘新余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不先定调子,不先提倾向性意见,在听取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作集中意见式发言。同时,动议干部严格控制程序、频率和规模,由县委组织部提出干部动议建议方案,经书记与副书记、组织部长、纪委书记共同酝酿后组织实施;根据本县情况一年内动议调整干部不得超过6次;每次动议调整干部不得超过30人,两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40人,从而在制度设计上有效防止了“个人说了算”等问题的发生,把住了用人上的第一道关口。

2.实行“四推荐”,提谁不提谁,大家说了算。旬邑县委坚持把改进初始提名方式作为科学规范选人用人权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探索建立了两种分类推荐提名方式:首先,对乡镇、县级部门党政正职人选的提名,实行全县领导干部大会实名推荐、县委委员实名推荐、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四推荐”模式,由县委组织部根据空缺岗位职责要求,提出任职资格条件,召开全县领导干部大会,采取实名推荐的方式,在所有符合条件的干部中“海推”。与此同时,广泛动员基层党组织推荐和干部个人自荐。在此基础上,将领导干部大会推荐得票相对集中的前3~5名干部,同时是经过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的符合任职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作为建议提名人选,由全体县委委员进行实名推荐。其次,对副职领导职位人选的提名,实行空缺职位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大会民主推荐、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实名推荐、单位党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四推荐”模式。同时,把“尊重民意”和“不简单地以票取人”统一起来,坚持实行“四不提名”制度:对民主推荐得票未超过参加推荐人数半数的不提名;不具备任职资格和条件的不提名;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不提名;群众反映问题未经查实的不提名。通过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机制,进一步扩大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群众的参与面,在干部的提名上实现了群众认可与组织认定的统一。

3.实行“三酝酿”,用谁不用谁,共同来识别。在干部动议、确定考察人选、讨论决定三个环节,先后召开三次由县委书记、副书记、组织部长和纪委书记参加的酝酿会,进行充分沟通协商,以形成共识。干部动议前,对干部动议方案进行充分酝酿,确定动议的职位、提名人选的条件和任职资格以及选任程序等,为杜绝临时动议干部提供制度保障。干部考察前,听取县委组织部提名人选的基本情况和民主推荐情况汇报,审查初始提名人选是否符合动议方案提出的任职资格条件,酝酿确定考察人选。同时,由县委组织部书面征求县级分管领导和纪检、计生等部门的意见。讨论决定前,听取干部考察情况的汇报,对干部任用建议方案进行酝酿,重点讨论干部任用建议方案提出的拟任人选与拟任职务是否适应,确定提请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票决人选。对酝酿和征求意见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人选,一律缓议或调整原有任用意向。这样,既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公开透明,又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平公正,实现了多渠道、多视角识别干部。

4.实行“两票决”,任谁不任谁,集体做决定。在对拟提拔的科级干部全部实行县委常委会无记名“票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机制,对乡镇和县级部门党政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实行“两票决”,先由县委常委会以无记名票决的方式,向全委会提名拟任人选,再由县委全委会以无记名票决的方式,决定干部任用。在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用时,实行县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对拟任人选按照先班子成员、后县委书记的顺序依次发言,逐一讨论。在讨论决定过程中,坚持“四不上会”,即考察材料不齐全的不上会、没有廉政鉴定和计生鉴定的不上会、超职数提拔任用干部的不上会、酝酿中意见分歧较大的不上会。同时,邀请县纪委常委和部分基层党代表列席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决策过程实行全程监督,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5.实行“评委制”,特殊性岗位,灵活来选任。由于初始提名必须经全县领导干部大会投票超过半数推荐方为有效,容易把一些棱角分明、人缘欠佳、优点和缺点都很明显的干部“拒之门外”;年轻干部工作时间短,被知晓程度有限,加之受论资排辈观念影响,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即便非常优秀也难以被推荐上来。为此,对如卫生局、果业局、党史办等专业技术要求高和共青团以及按照年龄梯次结构需要给缺额班子中配备的年轻干部等年龄要求具体的空缺职位,旬邑县推出了“评委制”作为补充,同时坚决杜绝“萝卜推任”。即借鉴现代人才测评技术,采取组织推荐、个人自荐与群众考量相结合,即兴演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办法,由专家、组织干部、基层党员群众代表按县委常委会确定的评分权重组成考官组,以实名评分、当场打分、当场宣布成绩的方式,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真正考出干部的基本素质和实际能力,使选人用人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操作方法更加具体,选人用人更加科学。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蔡畅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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