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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国坤: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4)

四是有些法律规定的范围不是很明确,也不好掌握。比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在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但是,对于一些政府信息能否公开,并没有特别清晰地界定。比如,一些会议纪要以及没有形成结论的文件,能不能公开?还有些政府信息在公开之后可能会影响事件的公正处理,例如执法部门在调查违法案件中获取的信息,可否公开?这都没有明确界定。

所以说,法律为什么难以执行,有很多的主客观因素。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强调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立起一个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意味着必须有明确的执行机关,谁是执法的主体,谁是执法的责任人,都需要明确。

第三,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法律能否有效执行,除了行政机关自觉依法行政,还必须有强有力的监督。人大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行监督。《人大监督法》规定,镇人大、区人大、市人大可以经常开展执法检查活动。《行政监察法》监督的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那么非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如社会团体、民主党派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受谁的监督?为了实现全覆盖,中央决定在北京市进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把行政监察上升为监察行政,形成全面覆盖国家机关及公务员的国家监察体系。

第四,建立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对行政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也要强调人、财、物等各方面保障。监督是一种鞭策,保障是解决后顾之忧,使执法人员能够放手工作。如果只有监察,而没有有效保障,执法人员就不敢大胆工作。所以,我们要建立一种从设施设备,到资金支持、人身安全的保障体系。

最近,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人民警察法(修订草案稿)》中明确提出,人民警察在必要时可以佩戴枪支,对危害警察生命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权开枪;一线警察工作满25年可以提前退休等。这些体现了对警察工作的保障。

第五,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就是要形成这五大体系。

(二)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

全面依法治国的任务是什么?在这里提出“两个坚持”和“16字方针”。两个坚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能只建设法治社会,要求老百姓守法,而不建设法治政府;也不能只建设法治政府,要求政府依法办事,而不要求老百姓守法。这都是不行的。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一体建设,是相辅相成的。对于老百姓,有问题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不能采取违法、极端的手段。对于政府,要有求必应,不能把来解决问题的老百姓拒之门外。

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我们说,政府要依法行政,但如果党委不严格依法办事,政府也就没有办法依法行政。现在,我们有党政两套班子,有党委书记,也有镇长、区长。在有些地方,重大行政决策都是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的,政府只是执行。那么,如果这个决定是不合法的话,政府还执行不执行?所以,我们现在要求党政同责。党委的重大决策也须遵守法定程序,依法执政才能保证依法行政。

具体步骤分四步,即我们说的“16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对立法机关而言,要科学立法。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要解决实际问题。对执法机关而言,要严格执法。对司法机关而言,要公正司法。对全体民众而言,要全民守法。同时,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所以,对于政府工作人员来说,强调的是严格执法和领导干部带头守法。下面,我们重点讲一下政府机关和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的问题。

责任编辑:王莹校对:赵苇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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