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及规律(4)

首都基层党建工作的特点及规律(4)

保障有力是首都基层党建运行发展的基础

一是选优配强干部队伍,做好人才保障。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精心培育骨干力量。分批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落实“一定三有”政策,拓宽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政治发展空间,出台《关于村干部基本待遇和基本保障的实施办法(试行)》,健全完善村干部待遇保障机制。提高社区党务工作者基本待遇,探索开展从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事业编制人员。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系指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海淀区组织选派543名党员到社区担任专职副书记,选派179名党员干部对口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难题。

二是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制定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管理的办法,经费标准从党员人均100元提高到200元。加大对重点领域、薄弱领域党组织建设经费投入力度,对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实行党费全额返还。拨付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保障村、社区党组织基本运行。按照每村15万元、社区20万元标准,设立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

三是调动各方资源,落实阵地保障。全面落实农村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社区党建“三有一化”、非公党建工作阵地“六有”标准,全市村级党组织活动场所全部达到90平方米的标准,社区办公和服务用房基本达到350平方米标准,在金融街、中关村、CBD、亦庄等“两新”组织集聚地区建立党建活动阵地,方便各党组织开展活动。

四是注重规范化运行,加强制度机制保障。制定、修订了一批基层党建制度性文件,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区域化党建工作的意见》《关于规范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指导意见》等,明确基层党组织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程序,从制度机制上保障基层党建工作正常运行。

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一是必须坚持以人的保障为中心。要以基层党组织书记为重点,以基层党务干部为骨干,以党员为主体,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二是必须结合实际提供保障。要根据基层党组织的特点和需求,多提供“雪中送炭”和有针对性的保障,促进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强化“造血”功能。三是必须重视提高保障的效益。努力发挥基础保障的最大效益,使人员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经费真正用在刀刃上、阵地有效利用起来、制度机制切实贯彻执行。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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