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国际消费中心 打造开放新引擎(3)

加快培育国际消费中心 打造开放新引擎(3)

我国建设国际消费中心亟待破解的问题和障碍

(一)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不足,大量消费流失境外

与消费升级的要求相比,我国现阶段改善型、享受型商品和服务的有效供给明显不足,而低端同质商品和服务供给相对过剩,导致大量中高端和新兴服务消费外流。2006—2015年,我国出境游人数由3452万人次增长到12786万人次,年均递增15.7%,境外消费也由158亿美元猛增到2150亿美元,出境旅游消费额已位居世界第一,年均增长33.7%(见图1)。

与境外消费形成鲜明反差,境外游客消费额增长缓慢。虽然我国自2011年开始,相继在14个省区市实行境外游客离境退税政策,但70%以上的入境游客消费集中在500美元—3000美元,其中旅游购物所占的比重不到10%,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国内商品和服务还难以满足国际消费需求,导致境外游客消费意愿不强。

(二)实现和集聚消费的基础设施存在短板

一方面,我国商业、旅游、文化娱乐、教育医疗、金融、信用体系等服务消费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相对薄弱,直接影响到消费体验。以信息基础设施为例,2015年我国固定宽带人口普及率为14.4%,全球排名第67位,与OECD国家平均水平(30.0%)差距明显;我国移动宽带人口普及率为41.8%,仅略高于40.1%的世界平均水平。另一方面,各种消费行业之间、基础设施和商业之间的融合互动和衔接不足。例如城市商务区、旅游景点、交通枢纽,与主要商业网点和商圈建设之间脱节的现象较为明显。

(三)促进消费升级和创新面临体制机制障碍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在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下,一些现行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创新发展需要,或者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配套法规不完善、与其他法律缺乏协调等问题。同时,网络诈骗、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问题依然存在,消费信息安全、金融支付安全、消费者权益保障等问题依然突出。

标准体系建设滞后。与近年来服务业快速发展相比,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明显滞后,新兴行业标准缺失,现行服务标准和规范整体水平不高,可操作性不强,宣传力度不够等,也导致一些标准在实施过程中效果不明显。

市场监管有待进一步改革。部分服务行业依然面临行政审批过多、相关限制性条件过严等问题。例如我国现行医疗美容机构临床科室设置规定要求,必须设立4个二级科目,资质要求明显严于韩国等医疗美容大国。部分服务行业还存在垄断,民营资本进入文化、教育、医疗等新兴服务消费领域仍受到一定限制,很大程度上影响服务行业供给、结构和质量的提升。此外,重审批、轻监管的情况依然存在,有的部门或地方虽然加强了事中事后监管,但基于大数据的监管、社会共治的理念尚未形成,而政府部门之间的监管缺乏有效协调,也造成不少新的风险隐患和监管盲区。

对外开放力度有待提高。在商品消费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中高端消费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相对偏高,不仅造成大量消费外流,而且不利于国内消费品制造业加快升级。在服务消费方面,健康医疗、教育文化、休闲娱乐等消费服务行业的对外开放相对较慢,市场准入和投资的审批限制依然存在;在吸引国际消费方面,存在旅游签证等便利化水平不高,免签国家扩围速度较慢,国内不同城市之间出入境和边检信息互通水平较低,免税退税政策试点范围小等的问题,难以吸引更多国际游客入境消费。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