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培育国际消费中心 打造开放新引擎(4)

加快培育国际消费中心 打造开放新引擎(4)

建设国际消费中心的发展思路与政策建议

依据我国消费发展的新趋势和新要求,结合国际消费中心发展的国际经验,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应紧紧围绕“增供给、补短板、优环境、推改革、建示范”,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使国际消费中心成为我国积极扩大和引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和新载体。

(一)增供给

积极扩大中高端消费品供给。鼓励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外贸新业态的综合发展,多渠道扩大中高端消费品进口,丰富国内消费市场的供给和促进国内消费品市场竞争,倒逼国内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产品创新和品质,培育自主品牌和增强竞争力。

加快培育和发展新兴消费产业。结合信息化、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服务化等消费发展新趋势,深入推动消费产品及服务差异化、个性化、定制化,重点培育以健康、美容、教育、培训、文化、体育、旅游为代表的新兴消费产业,促进国际消费中心产业结构加快调整升级。

促进消费领域互动融合和创新发展。特别是强化商品消费和服务消费间的融合互动,促进旅游、文化、购物、娱乐、健康、餐饮等行业之间的集聚和一体化发展,创新业态和商业模式,打造多样化消费共同发展的良好生态,进一步提升国际消费中心的创新能力和综合吸引力。

(二)补短板

合理规划和着力打造一批具有较强国内外影响力的新型消费商圈或商业街区,培育新型消费发展载体。通过加快引入新业态、新品牌、新商业模式,拓展新型消费产业和各类生活性服务业发展空间,强化消费中心城市买全球、卖全球的商业贸易功能,促进传统商圈向消费体验中心、休闲娱乐中心、文化时尚创意中心、产品和服务设计定制中心、消费业态和模式创新中心等新型发展载体转变。

加快提升国际消费中心基础设施水平。从大型城市内部,注重完善商业设施布局,加快建设高水平城市公共交通体系,提升城市信息化水平,特别是强化信息化在各类商业载体中的覆盖和应用。在区域和国家层面上,高度重视国际化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和城际间的高铁及轨道交通发展,进一步增强国际消费中心与周边城市、全球各地消费中心城市之间的互联互通。

(三)优环境

鼓励地方政府建立综合性执法机构,加大商品质量、食品安全、市场秩序综合监管和治理,依法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行为,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国内外消费者提供安全诚信的消费市场环境。

加快提升城市的国际化环境,特别是语言环境,提升市民英语水平,规范公共场所的外语标识,建立多语种的服务呼叫中心,并探索建立国际惯例的快捷消费纠纷、紧急医疗等救助机制。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刘佳星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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