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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向华:习近平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的科学内涵(4)

五、只要国内外大势没有发生根本变化,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不能也不应该改变——坚决端正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方式

(一)“不以GDP论英雄”

2013年6月28日至29日,习近平同志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改进考核方法手段,既看发展又看基础,既看显绩又看潜绩,把民生改善、社会进步、生态效益等指标和实绩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再也不能简单以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来论英雄了。习近平同志的讲话具有导向性,为破除GDP迷信、终结“以GDP论英雄”的时代指明了方向。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GDP在中国是一个使用频率颇高的词汇,不管是电视、广播,还是书籍、报刊,抑或是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我们常常能见到它的身影。所谓GDP(Gross Domestic Product),即国内生产总值,它是我国国民收入核算体系中的核心指标,指一定时期内一个国家所有生产活动的总价值。

GDP一度是地方官员的“命根子”。因以GDP核算国民收入,能够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实力或市场规模,能够通过数字的变化判定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发展阶段。如果GDP增长率为正数,那此地区处于经济增长阶段;如果GDP增长率为负数,则此地区处于经济衰退阶段。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背景下,GDP自然成为官员升迁的垫脚石,“唯GDP论”成为考核官员政绩的核心指标甚至唯一指标。在这种政绩观的影响下,有的官员为了“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大搞数字造假,玩“数字游戏”“注水数字”,将“精心粉饰”的数据上报国家,最终导致地方机构统计上报的GDP远大于国家GDP;有的官员迷信盲从GDP,不顾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破坏,不惜竭泽而渔、杀鸡取卵、饮鸩止渴、焚林而猎,“吃祖宗饭,断子孙路”,以破坏坏境为代价,换来经济总量的增长……

2016年8月26日,中央纪委公布对辽宁省巡视“回头看”整改情况时提到“一个时期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建设美丽中国,多次强调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无视自然环境承载力,纵然一时经济发展较快,但从长远来看,大自然终有一天会“秋后算账”,如果到那一天再想起来治理环境污染,付出的代价会是现在的百倍千倍。为了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早日呈现,我们既需要GDP,更需要绿色GDP。

(二)“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

2014年5月26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在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问题上,要讲辩证法、两点论,“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都要用好,努力形成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有机统一、相互补充、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格局,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看不见的手”出自于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指的是市场力量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即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主要通过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价格机制等发挥作用。“看得见的手”出自于“宏观经济学之父”凯恩斯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指的是政府力量对经济发展的作用,即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目的在于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主要通过财政政策、税收政策、货币政策等发挥作用。

自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的认识有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传统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故而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但这种经济体制存在所有制形式单一、政企不分、权力过于集中、不遵循价值规律等弊病,导致经济缺乏生机与活力。

一部改革开放的历史,可以看作是正确认识、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的历史。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践的发展,人们对“两只手”的认识更加深刻、中国改革的蓝图更加清晰,1979年11月,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1982年,党的十二大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1987年,党的十三大把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新体制界定为计划和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2002年,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12年,党的十八大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由“基础性”到“决定性”的变化,体现了人们对“政府和市场的关系”的认识的飞跃。

六、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脚知道——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一)不能想象突然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

2015年9月5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必须注重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不能割断历史,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

习近平同志用“飞来峰”作比喻,强调不能想象突然就搬来一座政治制度上的“飞来峰”。这句话说明了我们不能在设计和发展国家政治制度时,不能照抄照搬,要牢固坚持制度自信,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路。

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发轫于这个国家的土壤,离开了历史条件和环境,离开了基本国情,这个政治制度就不能够发挥应有的作用。中国选择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这样一套制度安排,是在我国历史传承、文化传统、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长期发展、渐进改进、内生性演化的结果,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

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和现实、理论和实践、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但不是完全排斥其他国家在政治制度上的先进成果。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在政治制度上,看到别的国家有而我们没有就简单认为有欠缺,要搬过来;或者,看到我们有而别的国家没有就简单认为是多余的,要去除掉。这两种观点都是简单化的、片面的,因而都是不正确的。

他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因为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过去和现在一直生长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之中,未来要继续茁壮成长,也必须深深扎根于中国社会土壤。我国的政治制度安排,能够有效保证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实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人民广泛参加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能够有效调节国家政治关系,发展充满活力的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增强民族凝聚力,形成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有效促进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发展,促进现代化建设各项事业,促进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能够有效维护国家独立自主,有力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福祉。我们要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

(二)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

2014年9月21日,中共中央、全国政协在全国政协礼堂隆重举行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要解决的问题的。中国共产党的一切执政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治理活动,都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拜人民为师,把政治智慧的增长、治国理政本领的增强深深扎根于人民的创造性实践之中,使各方面提出的真知灼见都能运用于治国理政。这句话告诉我们,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摆给别人看的花瓶,我们中国共产党强调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不来虚的,而是实实在在地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的重大工作和重大决策都是识民情、接地气的。

七、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法治中国》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欢迎。这说明法治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

(一)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

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历史是最好的老师。经验和教训使我们党深刻认识到,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法律是什么?最形象的说法就是准绳。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这就是法治。

法治是实现国家富强、繁荣昌盛的坚实基石。历史经验已经反复证明,凡是党和国家领导人较为重视法治,注重依法施政、法治昌明的时期,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就相对快,国家就会兴旺发达,人民才能安康富足,进而国泰民安。反之,凡是轻视法治、忽视法治、法治废弛的时期,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就会停滞甚至倒退,党和国家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人民生活水平就会下降甚至民不聊生,国乱而民怨则不可避免。

“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这句话的本质是要解决好法治与人治的关系,法治与人治是两个相对立的概念。法治是治国的一种原则和方法,是法的价值理念、相关制度设计及法治实践的综合体,强调社会治理规则(主要是法律形式的规则)的普适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法治在治国方式中居于主导地位。人治则是依靠贤明的领导人治理国家的方法,人治的核心是强调社会治理主体的自觉性、能动性和权变性,偏重于圣君贤人的道德教化,推崇个人权威,容易出现专制,造成法律的虚无主义。因此,2014年10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讲到,法治和人治的关系历来是人类政治文明史上的一个基本问题,也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纵观世界近代史,凡是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较好解决了法治和人治问题的。相反,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了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的门槛,而是陷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停滞甚至倒退的局面,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有关。习近平同志这一论述鲜明地表达了中国推进和践行法治的坚定信念。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取得了很大成就。

(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同志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司法改革确立了最高目标。法律在最大程度上体现了对社会正义的分配,一个案件的审判,要最大限度地追求法律的核心价值,即社会的公平正义。司法机关在坚持以事实为根据,贯彻证据裁判原则的基础上,审慎行使司法审判权,尊重社会主流价值观念,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司法机关的公正无偏,实现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司法机关在追求“两个效果”相统一时,必须坚持法律效果优先,决不能为片面追求所谓的社会效果而牺牲法律效果。司法的社会效果是建立在依法裁判基础上自然形成的一种司法公信,任何时候法律效果都是前提、是基础。

责任编辑:吴自强校对:张凌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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