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摘要:全市法院五年共计新收案件2908816件,结案2824431件。其中,市高级法院新收58882件,结案57631件;2017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769817件,结案774618件,比2012年分别上升86.3%、89.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

工作的回顾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指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依法公正审理各类案件,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全市法院五年共计新收案件2908816件,结案2824431件。其中,市高级法院新收58882件,结案57631件;2017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769817件,结案774618件,比2012年分别上升86.3%、89.1%。在新收案件持续大幅上升情况下,连续两年结案数超过新收案件数,有效扭转了未结案持续上升趋势,审判质量稳步提升,2017年一审服判息诉率达到90.7%,比2012年提高4.3个百分点。

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审结刑事案件109577件。一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和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对10847人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加大对网络犯罪的惩治力度,依法审理利用网络侵犯个人信息、造谣诽谤、传播淫秽物品等案件,维护信息安全和网络秩序。在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的同时,加大追赃挽损力度,依法审理“4·13”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等重大案件,对“e租宝”案两名主犯丁宁、丁甸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二是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审结刘志军受贿、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案件1549件,其中,被告人原任省部级职务的9件,司局级职务的127件,与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有效衔接,依法审判全国首例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案件。三是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落实疑罪从无原则和证据裁判制度,健全非法证据排除机制,充分保障当事人、律师辩护权,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对43名公诉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经最高法院指令,市高级法院对外省原审的董国贤职务侵占案和张继钊职务侵占、虚报注册资本案进行再审,依法宣告董国贤无罪,认定张继钊不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纠正不当干预经济纠纷的刑事错案,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产财富安全感。四是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惩治黄赌毒、暴力伤医、校园欺凌等违法犯罪,开展法制副校长进校园等工作,落实普法责任制,扩大审判社会效果,促进平安北京建设。对未成年人案件,贯彻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建立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心理干预等机制,总结少年法庭30年工作经验,推动完善少年司法制度。

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经济社会秩序。审结民商事案件1806018件。一是依法保护人身权、财产权。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案件227613件,依法适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等制度,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一起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入选最高法院“反家庭暴力十大典型案例”。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44995件,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用工权益,在审理179名劳动者诉某轮胎厂案期间,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推动改变国有企业破产时对本地和外地劳动者采取不同补偿标准的做法。严格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审结消费者权益案件65968件。建立军地法院协作机制,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权益。二是依法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结房屋买卖、房地产开发、股权转让等合同案件775401件,鼓励诚信,惩戒失信,保障交易安全。审结破产、清算案件1191件,在市第一中级法院成立清算与破产案件审判庭,探索执行不能转破产机制,推动破产重整,促进市场出清,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保障。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30364件,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良好营商环境。三是依法保护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借款、银行卡、证券、保险等金融案件295179件,在西城法院等4家法院成立金融审判庭。在互联网金融案件审理中,引导网络借贷平台充分披露信息、规范经营,与金融监管等部门共同推动网贷平台关停不合规金融产品,诉前化解人人行公司近万件催贷案件,有效防控风险。四是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一审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56.7%,在批发市场疏解、污染企业关停和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区”建设中,妥善化解商铺租赁、拆迁补偿等大量矛盾,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和军队全面停止有偿服务提供司法保障。五是通过依法审判维护公序良俗。把法治和德治结合起来,对失德行为和社会丑恶现象予以否定评价,在涉“狼牙山五壮士”、邱少云等英雄人物名誉权案中,依法维护英雄形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促进科技文化创新。成立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系,实行知识产权案件跨区集中管辖,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25390件,约占全国知识产权案件的1/5。一是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强度与其创新和贡献程度相一致,对中外当事人予以平等保护,营造鼓励创新的法治环境。审结专利案件5229件,加强对高新领域核心、前沿技术成果的保护。审结商标案件30666件,依法审理涉“庆丰包子”等中华老字号案件,制裁假冒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为。审结著作权案件70069件,依法审理涉《舌尖上的中国》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案件,保障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依法履行对专利、商标授权确权行为的司法审查和监督职能,促进国家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提高。二是着力解决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等问题。加大对侵权行为的制裁力度,充分考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专利侵权案件平均判赔数额达141万元。依法适用行为保全、证据保全等措施,制裁伪造、毁损证据等行为,降低维权成本,防止损失扩大,在海南旅游卫视诉爱美德公司侵犯著作权案中,对伪证行为处以100万元法定最高额罚款。三是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制定商标、专利和著作权等案件审理指南,建立知识产权案例服务平台,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创立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等工作机制,提高技术事实查明的科学性、专业性、中立性和裁判的公信度。

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审结行政案件69738件,其中,以国家部委为被告的案件9110件。强化对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约占10.9%,同时,对存在轻微程序违法但不实际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依法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保障行政管理有效进行。注重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和义务,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以当事人主动撤诉方式解决行政争议6283件,一批涉及棚户区改造、新机场建设等重大项目的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在关停某水泥厂引发的行政案件中,促使区政府与涉诉企业就企业转型、职工安置等问题达成补偿协议。通过及时发送司法建议、每年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等方式,助推法治政府建设,2280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向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339件。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及时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诚信。受理执行案件689366件,执结669205件,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挂账督办久执未结案件,在京粮大仓公司申请保全、拍卖万吨粮食案异地执行过程中,组成50人的执行队伍,历时34天完成交付工作,避免了粮食陈化损失。完善执行规范,实现执行案件全流程网上运行、全程监控留痕,严格规范终结程序,解决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问题。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立被执行人财产网络查控机制,实现对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9类信息以及在京86家银行存款的网络查询,58.6%的案件通过网络查到了财产信息。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全市49家单位参与执行联席会议,对失信被执行人在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生活消费等方面采取限制措施,初步形成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局面,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85495条,限制高消费57622人次,司法拘留3588人次,对36人判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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