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3)

——2018年1月28日在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摘要:全市法院五年共计新收案件2908816件,结案2824431件。其中,市高级法院新收58882件,结案57631件;2017年,全市法院新收案件769817件,结案774618件,比2012年分别上升86.3%、89.1%。

四、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打造让党和人民放心的审判队伍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确保信念过硬、政治过硬。按照中央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举办北京法院院史展、首例案件专题展等活动,教育引导审判人员增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使命感、责任感。全市法院队伍经受住司法体制改革和审判任务压力持续加大的考验,保持了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涌现出刘黎、马彩云、陈昶屹等一大批先进典型,2017年法官人均结案达255.7件,同比上升28.6%,有的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超过500件,朝阳法院收案、结案数量均突破13万件。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确保业务过硬、素质过硬。加强分类分级培训,重点围绕新法律法规、新知识领域和审判实务疑难问题开展培训,举办培训班483期,培训169430人次,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举办审判业务专家评选、优秀裁判文书评比、司法业务技能比赛等活动,加强与法学院校的合作,举办一系列审判业务研讨活动,2017年有1000余名法官和100余名专家学者共同参与审判业务规范研讨论证活动,激励法官不断提升专业素养,努力创作出伟大判决。全市法院有1107人入选“十百千”人才工程,110人入选首都法学高级人才库,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优秀案例分析评比中,北京法院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确保纪律过硬、作风过硬。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在审判执行团队建立党小组,把党建责任传导到审判工作的基层末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做好巡视整改,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专项治理,每年进行司法巡查,定期进行审务督察,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同步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对案款管理、司法拍卖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查处违纪违法79人,其中2017年查处29人,同比增加31.8%。

五、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宪法意识,不断提高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的认识,认真落实市十四届人大历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积极配合人大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事诉讼法实施、规范行使审判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贯彻实施律师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不断改进相关工作。认真执行《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规范代表建议办理流程,加强跟踪督办,共按时办结代表建议145件,代表均对办理结果满意或同意。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配合市政协就推进司法公开、落实行政诉讼法等开展调研,办结政协委员提案67件。加强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络,开展“感受阳光司法、见证司法改革”主题联络活动328场,邀请代表、委员2926人次走进法院参加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活动。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642件,依法改判、发回重审295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建立新闻发布例会制度。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是北京法院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我们深切体会到,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必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化科技应用,完善监督机制,破解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必须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要求,打造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审判队伍。

我们的司法事业是党领导人民依法治理国家的伟大实践。五年来,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一直关心、监督、支持法院工作,积极建言献策,有力促进了司法公正,推动了法治建设,也帮助法院解决了很多实际困难和问题。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向各位代表、委员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面对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全市法院的工作还有不小差距。审判质量有待提高,有些案件法律适用不统一,有些案件办理周期过长,解决执行难仍需付出艰苦努力;诉调对接有待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不均衡,受场所限制,只有少部分人民调解员进驻法院;案件管辖和审判资源配置与北京城市定位和总体规划还不完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一些综合配套措施推进不同步、落实不到位;队伍素质能力与新时代要求还有差距,法官违纪违法仍有发生。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责任编辑:张弛校对:王梓辰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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