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斌: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的历史逻辑

陈晓斌: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的历史逻辑

摘要: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人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并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最终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人民民主理论。在新时代,我们倡导“人民民主”,关键就在于,要求“以人民为中心”建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确立人民在一切公共事务中的主体地位,强调真正的民主应为人民所共有、共用与共享。

马克思认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以及由此为了满足衣、食、住、行等进行的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关系的生产,概言之,历史诞生于人们的物质生活过程,历史就是人类创造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以及制度文明的过程。马克思对历史的这一理解,使人们摆脱了神秘的神学史观和个人主义的英雄史观,开始关注人民群众与历史的关系,将作为生产劳动主体的人民群众视为历史的主体。这也是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的核心要义。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认为,以往由少数人垄断的政治权力必须转到作为生产劳动主体的人民手中,一切权力都属于人民。依据马克思主义“人民主体论”,中国共产党超越西方资本主义民主发展困境,克服苏联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弊端,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构想,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中确立、发展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深入研究探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历史逻辑,将为当代中国的人民民主建设提供有价值的理论资源。

资本主义民主:

少数精英决定公共事务决策

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民主的社会历史前提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分离,这种二元分离实际上就是“政治解放”带来的市民社会的解放和发展,一方面把人变成市民社会的独立个体,另一方面把人变成政治国家的公民。市民社会的独立个体成为政治国家的基础和前提,由此确立了市民社会决定政治国家、政治国家服务于市民社会与独立个体的现代政治逻辑。在这种政治逻辑下,市民社会成员对政治国家的参与实际上就是私有财产权对国家立法权的争夺,政治国家由此成为一个民众可以参与和进行选择的领域。就此而言,资本主义民主可以说是一种以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相互分离为前提、以独立个体的自然权利为核心价值的政治形式和制度安排。

根据这种政治形式和制度安排,所谓“民主政治”就是在政治领域引入竞争原则的政治,即企求在政治领域消除权力垄断、进行周期性和竞争性选举轮流获得政治统治权的游戏。从历史实践来看,这种竞争统治权的政治游戏,虽被冠以“平等竞争”的美誉,但往往无法摆脱精英政治和金钱政治的纠缠,甚至沦为政客与“金主”结盟而且充满机会主义色彩的“选主”机制。由此,资本主义民主只能成为少数精英通过竞取人民的选票来获得政治领导权的制度安排,而在这种制度安排中,人民的作用不再是参与公共事务管理,不再是决定和影响公共事务决策,而只能接受这些或那些精英的统治。至于精英的统治与决策是否合理,只与精英们的利益有关,而与人民群众的权益无关。这是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事实和本质特征,引发了人们对于资本主义民主的批判与反思。

责任编辑:王妗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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