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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向华:深入落实“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4)

二、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

社会主义的政治建设在“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中处于重要的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职能方式,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尤其要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发挥作用。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职能方式。

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对实施党和国家的社会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党和国家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扩大人民有序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必然要求,要长期坚持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的政治制度,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重制度化的发展,保证人民在日常的政治生活中,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权利。着眼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不断完善基层的民主制度。进一步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几个重要环节的工作。

1.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要加强重要领域的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立法体制和程序,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

2.改进法律的实施工作。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断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的进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必须依法履行职责,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绝不允许任何组织任何个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要深入推进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严肃惩治司法腐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公平正义。

3.加强改进监督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依法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得到遵守和执行。要加强党纪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和国家机关内部各种形式的纪律监督。

拓宽人民监督权力的渠道,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都有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要健全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要健全申诉控告的检举机制。加强检查监督、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违法必追究。

4.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们对中国社会主义政权的基本定位。中国260多万各级人大代表,都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依法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论做何种工作,说到底都是为人民服务。这一基本定位,什么时候都不能含糊、不能淡化。

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5.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增强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权力的政治责任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要健全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本级人大代表机制,畅通社情民意反映和表达渠道,支持和保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优化人大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结构,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议事程序。各级党委要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

(三)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科学立法就是要继续完善以宪法为统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的各项治理工作纳入法治轨道,加快完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体系,完善社会规范体系,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使国家治理有法有规可依。严格执法要求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完善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要完善严格司法的制度机制,推进以审判为核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保证庭审在刑事诉讼法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建立健全保障严格司法的办案责任制度。全民守法就是要加强法治的宣传教育,弘扬法治精神,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自觉学法用法遵法守法。

(四)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中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坚持从本国国情出发,总结历史经验,借鉴世界其他国家的有益做法,开创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确立并实施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基本内容的民族政策,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民族政策体系。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我们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坚持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拥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责任编辑:李天翼校对:吴自强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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