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和劳动行政执法部门。工会作为工人的维权组织,理应帮助农民工讨薪;劳动行政执法机关,更负有法定职责,应维护农民工的权益,处罚不良老板。目前,一些工会与劳动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力度还不够大,还没有真正发挥和履行好自身的职责。
公安机关。为了加大对恶意欠薪的打击力度,今年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了恶意欠薪入罪。如果用好这一规定,那么将对恶意欠薪的老板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但是,“徒法不足以自行”。一些地方的警方,已经开始利用刑法的这一规定来打击恶意欠薪者,但不是所有的公安机关,都将这一问题提到议事日程。如果不激活刑法这一条款,恶意欠薪的老板就不可能感受到法律的威慑力。
只有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那些负有职责的公权力部门履行好职责,农民工才不会频频上演跳楼讨薪事件,才能幸福地迎接新一年的到来。(中国青年报)
“支持讨薪”不如“杜绝欠薪”
记得几个月前,同样是在广东,深圳为了迎接大运会,曾经公开发布政府通告“禁止讨薪”。短短几个月时间,政府从“禁止讨薪”到积极支持“讨薪”,一方面说明政府作风的转变,同时也说明了“欠薪情形”已从过去的个别现象发酵蔓延到了普遍现象。
可以理解,在维稳思维下运行的社会,无论是“禁止讨薪”还是积极支持“讨薪”,政府的目的是保持社会稳定。官员基本上秉持“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宗旨。企业欠薪虽说是企业的过错,如果酿成社会事件,那就得由政府“买单”了。到时候说不定还“举世闻名”,国家声誉受损自不必说,受“一票否决”影响,官员的仕途可就有点悬了。
欠薪现象表面看是一个资金运作问题,是企业主的道德良心问题。实际上,欠薪现象是一个地区不切实际、贪大求洋、盲目发展的集中体现。短时间内,靠欠薪吹大的气球可以支撑起一串闪亮的GDP数字,为官员的政绩创造辉煌,成为官员晋升的台阶;可长期看,空虚的泡沫不但影响社会稳定,还会使经济陷入青黄不接的泥沼之中。
谁都知道,要想民众不讨薪,政府必须保证企业不欠薪。现如今,金融危机,银根紧缩,政府普遍只能勒紧裤带过日子,如何能够保证企业不欠薪?没有钱资助企业又想企业听政府号令不欠薪,除了将日常管理、监督工作一步步落实到位之外,恐怕别无他法。
企业欠薪,问题出在企业,而根子却在政府。一是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严重脱离了地方实际,盲目地扩张,大而不强,一副空架子;更主要的是有关部门失职、渎职,对企业的引进、运行监管不到位,以至于让某些不法企业主大玩“空手套白狼”的游戏,劳资矛盾积重难返。
当然,未雨绸缪能够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但真正的未雨绸缪只能是脚踏实地、量体裁衣。(今日阳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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