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收益中农民仅得5% 农地利益分配失衡(5)

土地收益中农民仅得5% 农地利益分配失衡(5)

 

“农地价值应市场评估”

政协委员吴正德认为应针对农地制定补偿条例,建立城乡统一的不动产征收制度

有学者注意到现有土地制度中,政府处于垄断地位,它可以低价征地、高价转让,称这种行为是“掠夺”。

北大教授沈岿认为,应该跳出“正义非正义”的两分法之外看问题,提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他认为,在开发性项目用地(如房地产开发等),应引入谈判机制,让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农民作为市场主体一方,逐步直接参与市场交易。

沈岿认为,要加快“城中村”农民建房制度的配套改革。以“城中村”连片改造和建设村民公寓为契机,按城市功能分区要求统筹安排各类建设用地,将城市整体规划与村一级管理体制协调起来,打破行政村的界线,采取组团式集中连片与局部分散相结合的可持续发展模式,形成在地域上相对集中、新转居人员与老市民混居的具有规模效益的功能小区。

在征地中,能否建立更有效率更低时间成本的利益调整机制?这对于中国来说,是一场智力的考验。

在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政协副主席吴正德建议,借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立法经验,加快制订《农村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补偿条例》,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不动产征收法律制度。

他表示,现行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的征收与拆迁补偿还没引入市场评估机制。尽管有些地方的补偿标准已超出了《土地管理法》规定的标准,却完全忽视了对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所带来的巨大增值收益做出利益补偿安排,应予以修改。

责任编辑:黄一帆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