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曾遭遇质疑
“枫桥经验”形成时,陈善平刚两岁。但18年后,他却成为了一个“枫桥迷”,用大量时间挖掘、梳理、总结和传播“枫桥经验”,先后撰写和发表300余篇“枫桥经验”的文章,并主编了数本相关书籍。
陈善平是诸暨市政法委办公室主任。据他自已估算,工作33年,他每年总要去枫桥数十次。“早几年去枫桥,把自行车绑在公共汽车的车顶,到了后就骑车跑村里,常常是骑到哪睡到哪,当时的184个村都跑遍了。”
记者问他为什么会对枫桥这么感兴趣,“一开始是受到老同志影响。”陈善平说。
1981年,陈善平从省公安专科学校毕业后被分配到诸暨市公安局,报到当天,就随绍兴地区公安处的宋金良去枫桥。在车上,老宋绘声绘色地讲了许多“枫桥经验”的故事,鲜活而生动。“我一下子就被枫桥人的聪明才智和创造精神吸引了”。说来也巧,工作头5年,他每年都要被派到枫桥蹲点调查两三个月,“更加深了对这里的认知和情感。”
1990年七八月,枫桥派出所搬迁新址,有一批旧资料想烧掉。陈善平一听说,“脑袋嗡的一声,这可是历史啊。”他立即搭上公共汽车赶了过去,抢救出了一批珍贵的史料。“许多现在被‘枫桥经验’收藏。”
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陈善平每年要和绍兴市局的几位同志相约去枫桥调研,在内部和公开媒体上发表一些“枫桥经验”创新发展的文章。他说:“我就是不想让它断层掉线。”
陈善平的这句话,意有所指。“枫桥经验”在行走过程中,也曾遭遇过质疑。改革开放后,有人提出,“枫桥经验”是“左”的路线产物、阶级斗争为纲的产物。“枫桥经验”一度受到冷落。
1990年2月19日,绍兴市公安局长傅缨带着陈善平等十几位同志到枫桥蹲点调研,想系统总结新时期的枫桥经验。“当时就有人提醒我们,不要犯方向性错误”。
陈善平说,尽管调研坚持进行,但大家心里都像压着一块石头,“默默地出门,默默地回来,吃饭时连个声响都没有。”
转机出现在3月中旬。
3月12日,中共十三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决定》提出,要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
《决定》的发表一扫调研组连日来的沉闷,“大家兴奋极了,说新时期的‘枫桥经验’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坚持群众路线,把综治工作落实到基层,扎根于群众之中。大家认为,‘枫桥经验’体现了《决定》精神。”
当晚,调研组的同志把各自的一碟小菜拼在一起“会餐”庆祝,傅缨摸出一瓶自带的洋河大曲,大声说:“今晚的酒我请客。”
这次调研历时两个月,形成了《依靠群众是维护社会治安的根本》的调查报告和19个典型材料,直接推动了“枫桥经验”的“东山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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