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枫桥经验”的法治解读(3)

[民主与法制]“枫桥经验”的法治解读(3)

核心提示:浙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同时,并把“枫桥经验”蕴含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与“法治浙江”建设很好地结合起来,使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的轨道。这不仅验证了浙江省委、省政府的执政能力,也表明了浙江几届领导的正确决策和高瞻远瞩。

强化“枫桥经验”夯实稳定根基

基层既是产生社会矛盾的“源头”,同时也是疏导各种矛盾的“茬口”。这些年,浙江始终坚持重心下移,工作下沉,以“功成不必在我”的信念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推动各级领导干部转作风、办实事,切实把各类矛盾和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把各级领导干部下访作为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方法,积极创新信访工作方式,畅通民意表达渠道。

浙江从2003年开始,连续11年坚持省领导到县(市、区)下访,广泛开展县委书记大接访,先后开展“走进矛盾、破解难题”“两个排查”等专项行动,省、市、县领导干部5万余人次参与接待群众20多万批次,形成了“领导干部下去多了,信访群众上来少了”的良好局面。

同时,以乡镇(街道)建设为重点,着力巩固联系服务群众的前沿阵地,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坚持“用脚步丈量民情”,坚持联系群众在“密切”上下功夫、服务群众在“具体”上下功夫、做好群众工作在“感情”上打基础,提高基层干部的执行能力,着力解决抓好工作落实和密切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浙江还强力推进了以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建设为牵引,着力打造联系服务群众的综合平台。在综治工作中心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乡镇(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中心,是浙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重要成果。

近年来,浙江注重进一步加强中心在统筹配置资源、统筹协调管理、统筹加强服务方面的能力建设,推进社区“为民服务站”“便民服务中心”等平台建设,扎实推进公共服务全覆盖、均等化,有效满足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民生需求。

特别是把创新社会管理和加强社会治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网格、村(社区)、乡镇(街道)、县(市、区)四级分类组建管理服务团队19.8万余支,落实专兼职管理人员34.6万名,努力做到每一片土地都有人精细管理,每一户人家都有人贴心服务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