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群众诉求
优化环境做到又稳又快
《人民检察院举报工作规定》对检察机关如何依法处理群众举报、控告等作出了相对完善的规定。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东营市检察院在严格遵守现有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从群众需求出发,工作屡有创新。
李金宝分管控申工作。多次参与接访的他告诉记者,群众来上访,多是有委屈,情绪难免激动。在接访工作中应用一些心理学知识,有利于稳定群众情绪,增强沟通效果,对化解矛盾往往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011年12月,东营市检察院聘请胜利油田心理健康援助中心咨询师李宏颖等8名同志为特邀接访员,协助控申检察官接待来访群众。
2012年11月29日,王某来到东营市检察院,反映其被关押在看守所的儿子李某身患疾病,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公安机关却不予批准。王某情绪十分激动,表示如果不给一个说法就赴省进京上访。该院一方面及时查明情况,查证李某确实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另一方面邀请心理咨询师李宏颖来到现场,通过专业的沟通技巧,最终帮王某疏导了情绪,解开了心结。
引入心理疏导,光靠引进心理咨询师“输氧”还不够,培训控申检察官掌握心理学知识实现“造氧”才是根本。李金宝表示,东营市检察院组织了控申检察官前往胜利油田心理健康援助中心进行心理学培训,学习如何运用沟通技巧调整对方情绪,了解对方所思所想。今后,这项培训工作还将继续进行。
很多时候,群众诉求千头万绪,既需要控申部门规范执法、控申检察官具有专业素养等“内部环境”,也离不开职能部门沟通协作的“外部环境”。东营市检察院充分认识到了这一点。
张爱军介绍说,2012年10月,该院与市法院、公安等13家单位会签了《关于建立民生诉求联动处理工作机制的意见》,形成了及时高效处理涉检信访等问题的联动协作机制。
任某交通肇事一案经东营市河口区法院作出判决后,被害人的姐姐程某对判决结果不满,多次到河口区检察院反映表示,依据其弟的住院病历,推断任某在交通事故中,可能存在故意碾压死者的行为,法院应以故意杀人罪判决。
河口区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为法院判决正确无误,向程某认真解释后仍无法得到她的理解。为此,河口区检察院立即启动联动机制,迅速向法院、公安交警部门作了通报,组织公检法三方办案人员,从现场勘查、尸检过程到法院判决的依据向程某进行了详细耐心的解释。对事件有了全方位的了解后,程某最终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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