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预算·税制·事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分析与解读(4)

摘要:作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构成部分,财税体制改革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我们全面深化改革重要的基础,更是全面深化改革重要的突破口,对经济、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起到重要的支撑性和决定性影响。为切实加深大家对财税的了解,明确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宣讲家网站特邀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张鹏研究员从预算、税制和事权的角度,为我们答疑解惑,解读财税改革动态。

最后一项预算,叫政府债务预算。政府债务预算建立以后,政府对于自己举债的资金就不能随意的支配,必须要根据预算的要求相应的来进行支配。同时,政府今年可以举多少债,也不是一个拍脑袋的问题,也不是一个随意性的问题,必须列入预算管理。也就是说我们债务预算当中要告诉政府你今年可以举多少债,你举回来的债只能做哪几个方面的支出安排,这种情况下,就把政府举债的权利给管起来,把政府债务问题置入到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当中去,为我们接下来的财政安全、财政的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的基础支撑。

这是政府的预算体系。

在政府预算体系之外第二项,老百姓还想政府你有这么多预算,这么多预算之后不外乎就告诉我你想把钱怎么花,但是有一些老百姓说,我不仅想知道你把钱怎么花,我还想知道你自身现在的财务状况如何,于是我们政府将来也要像很多的企业一样,也来编报自己的政府综合财务报表,形成中国政府综合财务报表体系。这个财务报表编制以后,它既要给社会公众来披露政府的财政状况,来对社会披露政府自身的债务风险,同时还要使相应的经济责任能够在这个报表当中得到体现和追究,于是我们在它的计账准则在当中也有一个重要的变化,就是不再采用现在的收付实现制,而采用权责发生制这样一个会计准则,来构成政府的综合财务报告体系。

在第二条当中还有一句话,叫“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幅或者是生产总值挂钩的事项”。现在这句话的背后我们遇到的某项支出必须占GDP的百分之几、某项支出必须它的增速不低于当期财政收入增速的这项规定总共有多少项呢?有15项规定,涉及到教育、科技、农业、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计划生育等七个类别,这七个类别当中有一些是法律规定的,有一些是中央文件规定的,还有一些是国家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定的。这15类支出,合计能够占到我们中国财力的比重可以达到48%,也就是说中国将近一半的财力,就在预算还没有开始之前,通过各种各样的挂钩制度就给它确定下来,于是就导致了中国预算的灵活性特别差,我们解决很多的矛盾都需要依靠增量来解决,于是对增量的渴求度就非常高,接下来就加大了中国财政收入运行当中非要追求一个较大规模的增量的这么一个不合理的诉求目标。

要想来解决我们对增量的这种渴求,就要解决好我们对固化的这种预算领域的约束,打破这种挂钩制度,使被挂钩的财力能够正常的运行起来,是我们现在关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点。当然这里边也有一个问题,不论是农业也好、科技也好、教育也好,都是我们国家财政支出当中的重要构成,而且也是我们应该积极去发挥财政能力,去推进教育科技发展的这样一些重要的领域,解除挂钩以后,不代表国家财力对这些领域的投入会下降,而只是强调财政在整个通盘安排当中的这种更加具有灵活性、更加具有自主性的这种安排策略。所以这个过程当中,解除挂钩不代表相应的挂钩领域的地位下降,更不代表财政对这些挂钩领域的财力支出会出现减少或者是下滑等等情况。

整个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第三个,是我们要改进年度的预算控制方式,建立跨年度的预算平衡机制。我们现在的年度预算的控制方式重点在什么?重点在预算平衡。要想实现预算平衡,前提就是要非常高度的重视收入的问题,只有收入进得来,我才有钱支得出,这样才不会出现预算不平衡的情况。但是这个问题给我们在实践当中的财税运行带来了重大的影响,政府非常重视预算收入的增速是否能够达标,因为他决定着相应的预算支出安排能否获得正常有序的这种支出安排。于是预算收入本来是一个预测性的目标,结果在很多地方政府的执行和管理当中,都年成一个非常重要的强制性目标,就是你想方设法的也要给我达到预算的收入,这种情况下就给我们整个预算的收入问题,把它跟整个经济周期联系到一起。

本来预算收入是经济运行的一个结果,现在我们把这个预算收入跟经济周期的运行联系到一起,表现出一种非常强烈的轻周期性色彩,当经济繁荣的时候,完成预算收入的目标比较容易,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政府征收达到目标以后,就开始放松征管领域的一些要求,这种情况下就加剧了经济过热,而当经济趋冷的时候,经济要想实现自己的预算目标很难,政府为了避免实现不了这个预算的增速,这种情况先想方设法的去收,本来经济就已经趋冷,我们如果再收一些过头税的话,会导致我们的企业、我们其他的劳动者,在这个过程当中受到更大的压力,所以会加重经济衰退的这样一个负担,这种轻周期色彩必须在改革当中要想方设法的把它克服掉。

在这种情况下又引出了下一个问题,当我们把收入的要求降低,但是支出仍然是刚性的,那么就会出现短期内的收不抵支的情况。很多情况下收入满足不了支出的当期要求,那么接下来会出现一个短期的政府赤字,这种短期的政府赤字自然而然破坏了预算的平衡状态,接下来中央政府好说,中央政府本身就拥有举债权,那么地方政府是否拥有举债权,现在还有待预算法的管理改革。预算法接下来怎么改?我们现在还没有一个确定性的答案。如果地方政府将来取得了举债权,那么上述我们所提到的矛盾,自然而然迎刃而解,如果没有形成举债权,那么接下来就有可能在财政收入当中出现短期的赤字。那么这种赤字如何来进行弥补?有些情况下恐怕要改变我们对预算平的定义,比如说把预算平把年度性平衡要求改成跨年度周期性平衡的要求,经济形势好我们可以把超收收入转变成准备收入,先拿出来留在手里存着,等经济形势不好的时候,再把存下来的超收收入再用做对当期收入赤字的这样一个补偿,这种安排就可以较好的来实现对收入的要求放松的条件下仍然有序的保证政府的支出需要,当然未来也存在在预算法管理改革以后也有可能允许地方政府发行短期的赤字债,来为自己的这种短期赤字提供融资的可能性,这个就是后话。

第四条,我们要完善我们的转移支付制度。转移支付,一般从国外来看,转移支付叫政府把自己的一部分收入转移给公民个人和企业,这叫做转移支付,对于我们国家来看,转移支付的根本定义跟国外没什么区别,但是具体到财政内部,它就变成了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如何把钱给下级政府的方式和方法,最终这个收入还要落入到我们公民个人头上,转移收入当中只有极小的一部分,占比百分之一二左右的很小一部分是用做政府自身的财力运转经费领域不足的,剩下大部分的转移支付还要落到我们公民个人头上去。

转移支付在中国最终的效果是这样,但是中间的这个过程是要通过政府之间来进行财力授权把它表现出来。那么政府之间的这种财力之间的授权包括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我把钱给你了我就不管了,你来安排这笔资金该干什么干什么,总而言之,要满足这笔资金应有的预算需要。第二种方式,是我给你一笔钱,但是我指定这笔钱的用途,这笔钱只能给我做什么、做什么、做什么,而且要达到做什么的目标。刚才我所说的第一类钱,我们就把它叫做一般性转移支付,我刚才所说的第二类钱,我们就把它叫做专项转移支付。

那么从现状来看,一般性转移支付更符合下级政府的需要,而且随着预算管理制度的完善,随着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不断完善,地方政府获得上级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它可以进行随意支配的空间也极其有限,他必须按照预算去支出,而且要按照预算进度去支出,一般性转移支付,从地方政府层面来看,对他来讲,第一,比较欢迎,第二,在运用的过程当中,运用起来的自由度较高,相应的资金效率也表现出较高的水平。

专项转移支付,往往是中央政府要做一件事情,但是中央政府不可能事事亲为,肯定要委托地方政府代中央政府来做某件事情,这种情况下专项转移支付的背后是政府对事权的一个委托代理行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拿到了中央政府的这笔专项转移支付,他并不能进行任何程度的自由支配,他只能根据中央政府的指示用做特定的用途,仅仅用做特定的用途也就罢了,但是中国,包括世界上,包括我们中国,很多事情都是,这个事情既可以说是中央政府的事权,也可以说是地方政府的事权,大家在这个事情当中都有份,那么这种情况下,中央政府在进行相应的专项转移支付安排的时候,一般来讲不会做全额性的安排,往往会要求地方政府进行一定程度的配套,于是专项转移支付不仅要求地方政府必须给我按照我的要求把我这笔钱花出去,而且还间接支配了地方政府手里的一些可支配财力。

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就觉得,一方面,我要做事,另外一方面,我自身的一部分财力还被你束缚了,于是专项转移支付在资金的属性上也好,在地方政府的欢迎程度上也好,都有一定程度的不如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特点。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了在财政预算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发挥地方政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我们在接下来的转移支付改革当中要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资金规模和占比程度。一般性转移支付现在现在占比不超过50%,在整个转移支付的占比,专项转移支付的占比略低于50%,接下来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占比还将得到进一步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占比还将出现进一步的下降。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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