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光斌:民主是世界政治冲突最重要的一个原因(14)

杨光斌:民主是世界政治冲突最重要的一个原因(14)

为什么是这样?这就需要重新认识民主的性质。在冷战时期,两大阵营都给民主营造太多的光环,赋予民主太多的使命,以至于民主不堪重负,很多国家因“民主”而遭殃,很多国家也以“民主”之名而行不义之事。比如,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民主有利于和平、民主有利于稳定、民主有利于经济增长、民主有利于控制腐败、民主有利于治理……民主的这些使命性命题,有的来自人类的美好愿望,更多的是来自发达国家“经验”的观念性臆造。确实,西方民主国家之间更和平、政治相对更稳定、腐败相对较少、治理的也不错。但是,这些都是民主之功吗?这些与民主到底有多少关系? 或者说民主本身能达成这些目标吗?西方国家之间更少战争,在根本上是因为它们之间打怕了,欧洲无穷的战争和一战二战都是白人之间的战争;政治相对稳定是因为第一位重要性的宪法政治而不是民主,因为即使实行了普选后的西方依然不稳定,是二战后“大收买”式的福利国家建设才使政治较为稳定下来;政治相对清廉更不是民主之功,而是阳光法治和完善的行政体制,没有这些的时候西方曾经也很腐败,缺少这些制度的民主国家如印度、墨西哥、菲律宾等依然很腐败;经济发达是因为有先发优势、市场经济、法治保护的产权、乃至对他国的殖民掠夺,而太多的民主并不利于增长,这已经是经济学常识。一句话,西方国家发展的好、治理的不错,绝对不能一揽子归功于选举式民主,而是法治、民主、市场经济、分权、官僚制、企业家精神、殖民地掠夺、主宰性国际制度等一系列综合性因素。

民主不仅不是让西方国家领先于世界的秘笈,今天西方国家的难题恰恰来自其体制。比如,美国分散的权力结构使得美国已经成为“否决型政体”,难以形成国家力量实行有效的国内治理,别说不能凝聚大多数意志干“大好事”,就是“大坏事”也难以对付,比如在枪支管制问题难以形成多数意志,结果每年任由三万多人死于枪支泛滥———远远比国际恐怖组织造成的伤害更严重,死于恐怖组织的一万多人。由今天西方的治理难题,再加上印度、墨西哥等自由主义民主大国的无效治理,恰恰是“反事实法”的经典案例,即民主与治理的关系并不是传说中的线性正相关关系。那么,民主的性质究竟是什么呢?其性质与政治冲突有着什么样的关联呢?

第一,民主价值上的最高性与冲突性民主政体之间的冲突性,道德正义性与政治正义性之间的张力。几乎所有的现代文明国家都自称自己是民主国家,因而没有人在价值上会否认民主,否则就是道德上的敌人。确实,权力从一人所有(君主制)到少数人所有(贵族制) 再到多数人所有(民主制),无疑是历史的巨大进步,权力的身份从一家一姓演变为无特定所指的共有性和公共性,人们不再会因权力而头破血流。英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历史似乎验证了权力共有性的优越。但是,“共有者”是谁呢?一族一国的“共有”具有最大的同质性,同一文化内的“共有”也是同质性的共有。也就是说,在种族和文化的同质性前提下,作为权力共有性的民主,无论是一人一票的选举,还是公共协商,都是人们所期盼的。但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即使是在同质性的公众内部即“人民”内部,也有不同利益的支配阶级和不同利益的被支配阶级,不但支配阶级与被支配阶级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就是在支配阶级之间也存在难以调和的利益冲突,这种冲突很多时候远比“人民内部矛盾”激烈。就这样,在道德价值上具有正义性的民主,并不因为理论上的权力公共性而消弭“人民”之间的冲突,并不必然意味着政治正义性。其实,只要置换一下就明白,财产权的个人所有到共有在道德上是正义的,是善的,但实践中并不必然意味着产出最大化和经济外部性最小化,因而并必然意味着政治正义性。尤其对很多多民族国家的发展中国家而言,“人民”包括不同的种族和信仰群体以及贫富对立阶级。换句话说,理论上的权力公共性并不能回答实践中的“人民”之间的冲突性。请注意,就种族和信仰对立而言,罗尔斯的“重叠共识”并不是答案,因为“重叠共识”的前提是“在秩序良好的社会”。其实,回到亚里士多德那里就会知道,无论是一人统治的君主制、少数人统治的贵族制还是多数人统治的民主制,都有内在的难以逾越的难题,其中最大的难题就是只顾及自己的利益而引发的冲突和政体变迁。亚里士多德很有先见之明,过去如此,今天依然。今天,“人民”的多元性和复杂性远不是亚里士多德所能想象的。南美等很多发展中国家的民主政治最后不都是陷于民粹主义政治而难以自拔?多数人的意志和利益实现了,结果企业家用脚投票,国内经济出现问题了。托克维尔所说的“多数暴政”和密尔所说的“阶级立法”没有在英美出现,但却是很多发展中国家的现实问题。在中东地区,多数暴政则以教派形式表现出来,结果是赤裸裸的暴力冲突。因此,和君主制与贵族制一样,民主制也有其固有的问题,决不能看上去是因为多数人统治就万事大吉了。既然任何单一的政体都会有问题,西方自由民主运行的还不错的话,决不是因为熊彼特—萨托利—达尔等人所论证的“选举式民主”,而是亚里士多德所归纳的最好形式的政体即混合政体,其中当然包括法治的第一位重要性,因为没有法治,任何政体其实都一样,民主制也决不会比贵族制好。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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