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加强党规建设是从严管党治党的长远大计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分析了党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出战略部署,这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任务。我们党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党规制度建设,从严管党治党,对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实现两个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具有深远意义。
第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党内法规建设。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把依法治国确定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把依法执政确定为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同时,也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主要表现为: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立法工作中部门化倾向、争权诿责现象较为突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比较严重,执法体制权责脱节、多头执法、选择性执法现象仍然存在,司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党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这些问题不仅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也同党内法规不健全不落实相关联,必须逐步完善党内法规加以解决。
第二,必须与时俱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理论研究相对薄弱,对党规党纪的历史渊源、地位作用、体例形式、产生程序等均需系统研究、予以确定;有的党规党纪与国家法律交叉重复,有的过于原则、缺乏细节支撑,可操作性不强,亟待完善。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否正确和政治保证是否有力。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才能确保政治方向正确,政治保证坚强有力。因此,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要认真总结我们党90多年、无产阶级政党100多年、世界政党几百年来制度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联系实际、求真务实,探索适合自身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途径。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确保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第三,实现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的有机衔接。党规党纪应着重规范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证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保持优良作风、坚守道德操守,做到要义明确、简明易懂、便于执行。一是注重党内法规同宪法和法律的有机衔接和相互协调。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因此,健全和完善党内法规,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保证党领导人民制定、执行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使党规与国法相衔接、相协调。二是党内法规建设要循序渐进。党内法规建设不能一蹴而就,而要慎重考虑,先从提出工作要求入手,探索实践、不断总结,再上升为制度。三是发挥党内法规对法治建设的引领作用。有些规范、要求在全社会还不具备实施条件时,可以通过对党员提出要求,先在党内实行,不断调整完善,辅以在全社会宣传引导,待条件成熟时再通过立法在国家层面施行。及时将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制度成果,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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