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报告> 文稿> 政治> 正文

任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5)

行政诉讼法是在1989年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于1990年的10月1号正式实施的,到今年已经实施了24年。应该说,行政诉讼法为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水平起到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行政诉讼法实施多年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行政诉讼法提出了更多、更高的要求,所以,行政诉讼法需要进行修改。今年开始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准备在2015年5月1号正式实施。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将在八个方面进行重要的改革:第一,扩大受案范围,除了原来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受案范围,还增加了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违法集资、摊派费用的,没有依法支付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社会保险待遇的等行政行为都将纳入到受案范围;第二,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还提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这也是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一个具体要求;第三,在口头起诉方面,一般情况下,应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这样方便相对人提起诉讼;第四就是立案登记,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规定起诉条件的应登记立案,不能当场判定的应接受起诉状、出具书据凭证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以前行政诉讼的立案很大程度上是在实体审查之后法院才立案,主要是对原告的起诉是否符合行政案件的要求进行判断,而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还要求法院要对当事人不清楚的地方进行解释、给予指导,虽然说这样会增加法院的工作量,但是其实是为了更好的保护相对人的诉权。也就是说,过去我们是实质性审查,经常有一些案件我们不立,现在只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只要它形式上符合要件,那么我们就应该受理,就应该立案;第五,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首长要出庭。过去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时行政首长往往不出席、不出庭,“民告官要见官”,结果打官司时却是“民告官不见官”,现在提出行政首长要出席、出庭,如果不能出庭,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这一方面有利于缓解官民矛盾,另一方面也可以有利于案件的解决;第六,按照四中全会提出的要求,可实行跨区域管辖。经最高法院批准,高级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若干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行政审判面临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行政机关的干预,一些基层法院受制于地方和行政机关,导致一些案件不能判、不敢判、不好判,所以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在很大程度上对行政干预有一定的遏制作用,有助于解决地方行政机关对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干扰问题;第七,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把过去三个月的诉讼期延长到了六个月,这有利于原告有更多的时间提起诉讼;第八,新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把解决行政争议也作为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之一。

当然,除了刚才说的监督方式以外,还有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我们知道审计监督非常的重要,另外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也非常的重要。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加强对政府内部权力的制约,在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的控制,防止权力的滥用。同时强调要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加强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的监督,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制度。从我们已经查处的违法违纪甚至犯罪的案件可以看出,必须完善对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唯此才能产生警示作用。习总书记和纪委书记王岐山都提出,要建立健全对行使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廉政教育和制度建设,使领导干部和权力行使集中的部门和人员不能贪、不敢贪,最后不想贪。

此外还要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目前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和责任追究的方式主要有几方面,一个就是党纪责任,再一个方面就是政纪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罚条例》规定,如果违反党纪则处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等五种处罚方式。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政绩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公职等方式。还有一个就是刑事责任,被追究刑事责任,再就是问责。所谓“问责”不是党纪,不是政纪,也不是法纪,它是一种政治上和道义上的责任追究,主要指一种领导责任,一般情况下,如果一个领导干部被问责,那么他将“一年不安排职务,两年不提拔使用”。

还要完善审计监督。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探索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人财物统一管理。因为审计机关是双重领导,一方面要对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一方面还要对上级审计机关负责。我们知道,三中全会提出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现在四中全会决定提出审计方面也要实行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的人财物要统一管理,也就是说,排除地方对于法院、检察院工作和审计机关独立依法公正行使司法权和审计权的干扰。

另外,还提出要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四中全会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提出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构公开的“五个公开”。要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

我们现在正在建立地方政府和部门的权力清单,但是由于各个地方当前推行的政府权力清单的范围不完全一样,有的是9+x,有的是15+x,现在中央准备出台一个地方政府和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性意见,以此规范全国的权力清单。根据四中全会的要求,实际上权力清单的内容主要是明确政府的职能职责,所以还要有一个责任清单,就像李克强总理说的,“政府要拿出权力清单,要给出负面清单,要理出责任清单”。清单里涵盖政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政府职责、政府权限、政府管理的流程和监督方式。

第四,四中全会还强调要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另外,四中全会还提出要进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推行政务公开信息化,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的建设。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