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社会转型期的艺术道德建设(2)

关注社会转型期的艺术道德建设(2)

重视新媒体语境下的艺术道德取向。

近年来,随着新媒体传播技术的迅猛发展,以数字多媒体及互联网技术为支撑的新媒体艺术异军突起。新媒体作为一种传媒工具在多数情况下是中性的,其本身并不具备道德意义,它对艺术道德取向的影响是一把“双刃剑”。新媒体提供的开放性和多元价值观的传播,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网络交往主体的信仰、理想、价值观、道德观和审美观的变化,改变着当代中国社会的道德文化观念,从而推进社会道德文化的传承和创新。

然而,新媒体对艺术道德取向也有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一些传媒在唯利是图价值观的导向下,用道德的鄙俗化嘲讽神圣,以戏谑的态度调侃崇高,用感官娱乐取代审美价值,以戏弄经典颠覆高雅文化,传播了一些低俗化、色情化、暴力化、粗鄙化的不良信息,混淆了人们的视听。互联网的广泛应用丰富了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但如今网络中出现的道德问题日益凸显,如网络欺诈、网络病毒、网络色情、网络暴力、网络谣言等。这些现象提醒人们,如何加强新媒体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高尚道德情操引领网络文化,更好地发挥新媒体的正能量而避免其负面影响,是摆在我们面前急需解决的重要问题。

艺术家要加强道德意识,有自觉的道德承担。

中国社会大规模地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巨大变革及道德观念的转变,促使人们的审美观念发生深刻变化。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在商业大潮的猛烈冲击下,作为人类审美掌握世界方式的文学艺术已不再把审美价值和精神价值当作艺术的理想来追求,而由商业价值规约了它的价值取向和生产方式。伴随市场经济的崛起所形成的新潮文艺和大众文艺思潮,一些作品以虚无主义、享乐人生、游戏人生、娱乐至死的精神价值观取代了艺术家崇高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消解、摧毁了艺术理想的追求,而艺术家也由为人仰慕的“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变成了职业的“码字匠”“期货作家”和精神上的“城市流浪汉”。一些缺乏精神担当的艺人和文化人为追逐商业利润而丧失了人文精神,他们的道德理想失落在粗鄙的物质崇拜和金钱崇拜中,沦为金钱和市场的奴隶,迷失了创作方向。

艺术家要坚持德艺双馨的高标准,有自觉的道德担承,把文学艺术作为肩负一定的道德理想的载体,在传递向上向善的价值观和追求真善美的道德境界方面贡献力量。中华民族许多艺术家抱着为社会而艺术,为人生而艺术的信念,把艺术创造当作关注社会和人生,实现理想世界的最佳方式。优秀的文艺作品,如杜甫、白居易的诗歌,韩愈、欧阳修、范仲淹的散文,苏轼、辛弃疾的词,关汉卿的戏曲,曹雪芹的《红楼梦》,充分表现出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忧国忧民的艺术家对理想人生的苦苦追求。鲁迅的小说和杂文处处显示着对民族历史与现状的深刻思考,表现出一个伟大文学家和思想家的真知灼见。习总书记强调的“文艺不能在市场经济大潮中迷失方向”“追求真善美是文艺的永恒价值”等重要观点,指明了文艺工作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担当,对于进一步焕发艺术的道德正能量,抵制艺术领域的杂音噪音等不良价值取向,推进社会主义艺术道德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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