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与为何:价值转形百年之争

何谓与为何:价值转形百年之争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通过将价值转形为生产价格,创造性地解决了“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和价格由劳动价值决定”之间的矛盾。但他的转形方法及其内在逻辑却一直受到反对者的批评。在长达百年的争论过程中,按照转形模型的初始条件和所能容纳的“不变性条件”不同,渐次形成了所谓的A、B、C三个体系,同时形成了转形问题的“真伪之争”。这些条件是转形研究的关键和症结所在,亟须厘清。

何谓“转形问题”之争

历史上,有一位名叫洛贝尔图斯的德国人,曾经宣称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剽窃”了他的观点。对这种诽谤,马克思本人并没有放在心上。倒是恩格斯在《哲学的贫困》的序言和《资本论》第二卷的序言中,对这位诽谤者进行了驳斥和批判。为了说明马克思的学术能力全面优于洛贝尔图斯,恩格斯立下挑战书,希望洛贝尔图斯和他的追随者们能够证明“相等的平均利润率怎样能够并且必须不仅不违反价值规律,而且反而要以价值规律为基础来形成”。恩格斯之所以敢于旗帜鲜明地提出挑战,是因为他已经确认马克思将在《资本论》第三卷中解决这个难题。

恩格斯摆下这一学术擂台,实际上是想促进解决历史上著名的“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和价格由劳动价值决定”之间的矛盾。“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意思是,在竞争条件下,各部门资本家都按照统一的平均利润率,获得与各自成本量大小成比例的平均利润。而按照劳动价值论,利润或者剩余价值是工人活劳动中的一个余量,即剩余劳动创造的,与成本中的不变资本部分无关。除非在特定情况下(例如各部门的资本有机构成相等),否则由前者决定的生产价格和由后者决定的交换价值无法相等。众所周知,李嘉图学派正是因为坚持后者而又无法解释前者,才导致了解体。

一般认为,李嘉图在这一问题上存在着“科学上的不完备性”。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价值规律并不是直接作用在现实经济关系中,而是通过一系列“中介环节”表现出来的。所谓的“转形过程”,就是将价值转化为生产价格这一“中介”。作为规律本身和表现形式,这一组关系本身就蕴含了不相等的可能性。所以,等量资本获得等量利润的现实,并不是对劳动价值论的否定。相反,通过“总劳动价值等于总生产价格,总剩余价值等于总利润”(以下称为“两个不变性条件”)来约束生产价格,可以说是劳动价值论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一定发展阶段的具体表现。

在《资本论》第三卷出版之后,马克思的转形方法受到了诸多质疑。质疑集中在马克思的具体转形步骤上。在《资本论》第三卷中,马克思提供了一个具体的转形方案。在该方案中,商品的价值按照成本价值(不变资本加可变资本)和剩余价值之和计算,但总剩余价值则按照成本价值量重新分配给各部门,形成按照成本价值加平均利润计算的生产价格。换句话说,在马克思的转形方案中,不但转形前后的总价值等于总生产价格、总剩余价值等于总利润,各部门转形前后投入的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一般也不会发生变化。虽然马克思本人也意识到,成本价值部分“不转形”未必合理,但他仅仅提醒读者注意“成本价格”存在一个“修改了的定义”,并认为“这一点没有进一步考察的必要”。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董洁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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