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衙门”的“生意经”(3)

“冷衙门”的“生意经”(3)

——河北省保定市人防系统腐败窝案剖析

摘要:保定市纪委从2014年7月开始,已查处包括保定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李铁柱,副调研员国惠仙等16人,党纪政纪处分1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8人;移送司法机关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6人。

上行下效,“生财有道”,沆瀣一气同“致富”

李铁柱主政人防办期间,正是当地房地产开发迅速发展、人防工程急速增加的时期。

贪欲大开的李铁柱利用监管、制度等方面的漏洞,运用手中的工程审批和监管权力进行寻租。对他而言,纪律约束、组织重托都是虚的,只有利益才是实实在在的。

追求享乐、一心钻在钱眼里的李铁柱根本顾不上对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管。谈起人防办的内部风气,执纪人员直摇头:“机关里赌博成风,公安局曾两次到人防办抓赌,且有‘收获’。还有两个干部为了让嗜酒的李铁柱尽兴,把自己的身体都喝垮了。”

由于自身不正,李铁柱对于下属存在的违纪问题也不管不问,放任自流。保定市人防办原副主任冯某某就曾因参与私设账外资金、销毁财务凭证、非法占有国家和个人财物等违纪问题被给予党纪处分。

而原本发现违纪问题该及时扯袖子、咬耳朵的原纪检组长、调研员段某某,也早已把履职尽责抛到一边,甚至违规领取质监补贴、乐于收受下属“供奉”,受到党纪处分。

上梁不正下梁歪。在这样一个既缺乏自律、也缺乏他律的单位,以李铁柱为圆心,从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大家“各司其职”、各取所需。既有密切配合协作,又有个人的“岗位利益点”,把权力运用得淋漓尽致。对他们来说,无论是人防工程审批、验收,还是易地建设费收取、减免,无不蕴含着“商机”。

记者了解到,曾在人防办工作的6名干部联合相关人员,组建了一家人防门厂。为获得人防办工程处的支持,他们主动提出给工程处处长干股,参与分红。工程处两任处长何瑞进、刘景光均曾获得干股并从中获利。目前,这两人均已被移交司法机关。

为获得市场信息,他们还同办事大厅的业务人员紧密“合作”,只要业务人员提供信息都可以获得比较可观的“报酬”。正如执纪人员所说,大厅工作人员能掌握第一手材料和信息,凡是要施工的房地产商都会到这来登记,然后工作人员就会把这个消息卖出去,或者推荐房地产商用哪个厂的人防门。

这些问题在部分县(市)人防办也存在,很多基层人防系统的干部也利用各种机会推销人防器材,收取回扣。

“真可谓‘大头吃肉、小头喝汤’。”执纪人员发出感慨。

一把手将个人意志凌驾于集体研究和制度之上;主管领导见缝插针,借审批谋私利;经办人员借机拉关系、捞好处……人防办这个昔日的省级先进单位,已然变成了一个乌烟瘴气的名利场。

“国家公职人员本应恪尽职守,忠于自己的责任。但是由于私利的驱使,自己没有以身作则,做了金钱的俘虏。我的恶行给下级带来的是上行下效的负面效应。”东窗事发后,李铁柱在忏悔书中如是说。

责任编辑:刘佳星校对:张少华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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