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3)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3)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下)

摘要:四年多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典型问题严肃处理,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

厘清责任、精准问责,释放制度巨大力量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治制。

曾有一段时期,党内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而对管党治党不力规定少,集中体现在问责主体不明确、问责事项过于原则、问责方式不统一等问题。

“中央纪委要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办法,对每一个具体问题都要分清党委负什么责任、有关部门负什么责任、纪委负什么责任,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2014年1月14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要求。

2016年7月8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颁布实施,实现了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条例》的颁布引发热议。舆论认为,这是第一部规范党的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是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重要的制度笼子。《条例》通过归纳提炼失职失责清单,为开展问责提供“尺子”,释放出强烈的政治信号: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

《条例》出台一年多来,通过一次次全面从严治党的问责实践,制度蕴含的力量得以释放。2017年上半年,曾在民政部党组搭班子的李立国、窦玉沛、陈传书、曲淑辉等4名中管干部先后因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被严肃问责,向全党旗帜鲜明地亮出态度——不管身居何职、身在何处,只要失职失责,就逃不过问责的“板子”……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明确了‘终身问责’要求,这是新实践的开启!”中央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教务部主任谢春涛表示,“这意味着问责没有过去式、‘空窗期’,离岗、退休、提拔不再是‘免责符’。”与此相对应的是,因未能及时察觉辽宁拉票贿选问题,时任省纪委书记王俊莲即使已退休两年,也同样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在担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期间严重失职失责,曲淑辉虽已调任其他职务,但同样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不是摆设,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敢不敢较真碰硬。”各地区各部门在“较真碰硬”上下足文章,陆续出台了有效管用、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推动问责制度落地生根。截至目前,已有50多个省区市和中央机关出台了贯彻问责条例的实施办法,各地区各部门还普遍建立了问责情况定期报告制度,每月逐级上报问责情况。

2016年7月至2017年7月,《条例》颁布实施一年里,中央纪委网站共点名道姓通报176起323人次责任追究典型问题,其中,一把手达到186人次,占问责总人次的58%。

问责的“板子”打下去,责任的担子挑起来!随着问责制度的威力不断释放,担当意识的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必将不断夯实,并由此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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