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打造促进转型升级的协调机制。一要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加大政府引导力度。建立省船舶工业发展协调小组,总体负责船舶工业的规划、运行和协调管理工作,改变多头管理、协调不够等问题。二要出台政策指导意见。在发展壮大船舶制造及配套产业方面统一认识,形成合力。三要推进部门协同合作。重点是协调国土局和海洋局相关部门,试点推进海权证与土地证的换发改革,建立海域使用权二级交易市场,理顺海域使用权证转化土地使用权证的政策路径。四要加强产业链招商引资力度,探索利用外资新形式,加快引进外资研发机构、高端船舶制造项目。
推进兼并重组,培育有影响力的龙头船企,引领船舶工业转型升级。一要打造现代造船企业。重点扶持金海重工、浙江欧华、扬帆集团、浙江造船、杭前齿5家省级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兼并重组,重点支持10家重点企业基本建立现代造船模式。二要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重点引导支持3—5家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组建战略联盟、实施并购重组、开展海外并购,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
重视产品创新,打造一批高附加值产品,加快产品结构优化调整。一要推进高中档船舶设计院所、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二要加快产品结构优化,重点发展高端主流船舶、游艇、特种船舶和海洋工程船舶。
优化空间布局,打造若干个船配产业基地,提高船舶工业的配套协作程度。一要推进船配产业基地建设,着力建设一批船用关键设备产业基地。二要支持各产业基地围绕重点配套产品,建立骨干配套企业培育体系,重点培育一批一级骨干配套企业,拓展高端配套市场。
加强配套支撑,培育一批涉船服务业,拉长船舶产业链。培育一二家船用材料大型配送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设船舶交易平台。大力支持发展船舶维修、改装服务,科学发展绿色拆船业务。制定游艇产业规划,推动发展游艇消费服务业。
推进管理创新,培育若干家两化融合试点企业,提升企业竞争软实力。一是推进建设满足企业多元化经营需求的信息化工程。支持10家左右的船舶修造企业和若干家骨干配套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试点工作,实现船舶设计全数字化、船舶制造精益化、船舶管理精细化、船舶制造装备自动化和智能化。二是支持2家资金运营实力较强、抗风险能力较强、上下游掌控能力较强的造船企业,在经营原有产品或项目的基础上开展涉船服务,发展成为集船舶、航运、物流、工、贸一体的多元化经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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