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依法行政到法治政府(3)

从依法行政到法治政府(3)

记录新一届政府职能履行和转变轨迹

核心提示:党的十八大要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转变。同时,要更加重视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推进依法行政。

其五,改善和加强宏观管理。强化发展规划制订、经济发展趋势研判、制度机制设计、全局性事项统筹管理、体制改革统筹协调等。此外,要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方式。

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职能转变

党的十八大提出,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能力。所谓法治思维,就是从法律的视角,按照法律的规范,法律的精神、原则、目的和价值目标,来思考和处理问题、作出决定;而法治方式则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这就要求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时坚持依法办事,并完善体制机制。

要妥善处理依法行政与行政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关系。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要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既要体现改革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行政改革和职能转变的特点是“变”,变革原有体制、机制;依法行政的特点是“定”,一旦规定下来,各级政府及部门都要一体执行。因此,既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又要坚持法定原则。

要完善体制机制。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需要把依法治国理念转化为制度体制机制,加强事关长远的制度机制整体设计,完善基础性制度建设,如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更好地落实《物权法》规定;建立以公民身份证号码和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制度,完善信息网络、金融账户等实名登记制度和现金管理制度。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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