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遏制奢侈浪费的制度屏障(3)

筑牢遏制奢侈浪费的制度屏障(3)

核心提示:最近,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这对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颜晓峰就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建设这一问题谈了他的看法。

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这些年来,我们在遏制奢侈浪费问题上,也先后制定出台了不少相关的法规制度,起到了不同程度的遏制作用。但奢靡之风仍然盛行,反映了相关制度的执行力不足、权威性不强,也就是制度疲软。如果在实际生活中厉行节约得不到褒奖,奢侈浪费得不到惩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代价低、收益大,风险小、实惠多,那么就会破坏制度的公信力和约束力。贯彻执行《条例》,必须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切实遏制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中的各种违纪违规违法现象。

刚性的制度约束,就是要强化制度的权威。制度文明的基础是制度权威的牢固性,社会不仅敬重信仰,而且敬畏制度。一些单位和部门采取“选择性对待”的投机态度,以小团体利益为轴心,有严有宽、有硬有软,制度的刚性就变得有太多的弹性。一点点宽松,一次次破例,就逐渐失去了制度的尊严,就会逐步让制度的堤坝垮塌。贯彻强军目标,作风优良也应体现在执行制度上。这就要在解决“四风”的过程中,注重倡导敬畏制度、遵守制度、按制度办事的文化,使之成为贯彻强军目标、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培育优良作风的重要内容。

严格的制度执行,就是要保证制度的效力。党政机关的铺张浪费现象,很多不是缺少经费管理和财务审计的相应制度,而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存在很多变通、名堂。这就要让相应的制度硬起来、强起来、管起来。习主席强调指出:“既然作规定,就要朝严一点的标准去努力,就要来真格的。不痛不痒的,四平八稳的,都是空洞口号,就落不到实处,还不如不做。”十八大以来改进作风大见成效,很重要的就是由于令行禁止、规出法随。同时,领导带头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条例,作出好样子,一级带一级,就能极大增强制度的权威性。

强有力的监督检查,就是要推动制度的落实。制度需要守护者,每个人都是制度的守护者。经常自我监督、自我检查,在制度面前“不敢越雷池一步”,违反制度规定的现象就会大大减少,维护制度的成本就会大大降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制度守护者,包括专门的职能部门。这些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能,坚持原则、守土有责、不谋私利,卡住违规行为,堵住经费漏洞,当好“铁账簿”,管好“钱袋子”,决不徇私枉法。党委和领导要支持鼓励职能部门的同志恪尽职守,把是否严格履行职责作为考察选拔干部的主要标准。

严厉的惩戒机制,就是要确立制度的导向。制度内含着倡导什么、反对什么的导向,惩戒机制是塑造这种导向的有效方式。一些人认为,贪污有罪,但浪费再多也没有装进自己的腰包里,算不上什么大事。实际上,浪费造成的损失和危害更大。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用根本大法制止浪费。《条例》要求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认识到,浪费不仅可耻,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而且该罚,要受到法规的惩处。只有运用严厉的惩戒机制,才能形成不敢奢侈浪费的威慑力量,消除那种无顾忌、无约束、无代价的奢侈浪费行为,真正让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蔚成风气。

(国防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姜波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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