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体制改革下一步:从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5)

行政体制改革下一步:从公共行政到公共管理(5)

核心提示:纵观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行政体制改革渗透于五位一体的体制改革之中,是五项体制改革的公因子,既是五项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重要支撑与保障,从中更可看出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下一步方向。

走向协同共治

再来看“从单中心管理控制,走向网络化的协同共治”。在传统公共行政实践中,政府垄断公共服务供给的特点比较鲜明。而在公共管理的视野中,无论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还是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都应有机配置市场治理机制、行政治理机制、社群治理机制,形成一种网络化的协同共治。

五位一体的体制改革均着眼于在厘清政府、市场、社会边界的基础上,复合配置政府、市场、社会三种基本力量,有机配置市场治理、行政治理、社群治理三种机制,协同配置三者功能优势。

比如,全会部署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时提出,建立“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全会在部署文化体制机制创新时提出,“引入竞争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在部署推进社会事业改革创新时提出,“鼓励社会办医,优先支持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社会资金可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在部署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时提出,“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部署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时提出,“发展环保市场,推行节能量、碳排放权、排污权、水权交易制度,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最后,要“从依法行政、科学行政的统一走向依法行政、科学行政、效能行政的统一”。公共行政具有科学属性与法律属性。公共行政只有“合理合法”才能办好。“理”就是科学,即必须科学行政;“法”,就是法律,即必须依法行政。“合理”不“合法”,行而不远;“合法”不“合理”,实践上难以行得通。

可以说,科学行政、依法行政已经成为中国行政体制的两大基本内容。但科学行政与依法行政说到底都是手段,不是目的。真正实现公共行政所要获得的社会结果,真正实现公共项目的目的,必须做到效能行政。政府的一切改革必须落脚于提升公共利益,提升人民幸福。这一价值取向已经渗透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几乎所有部署之中。(瞭望,文 宋世明)

责任编辑:葛立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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