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口政策长期存在的必要性及其改革预期(3)

中国人口政策长期存在的必要性及其改革预期(3)

五、人口规模过大决定了人口政策仍然具有长期存在的必要性

人口政策改革的一个基本问题是现行的人口政策是否仍然有存在的必要性。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人口政策就是取消而不是改革问题。从中国人口问题的现实、人口再生产的特殊性出发,人口政策仍然具有长期存在的必要性。

(一)人口规模大仍然是制约中国发展的长期主要矛盾

关于人口和资源环境的关系的争论由来已久。以罗马俱乐部《增长的极限》为代表的悲观派认为人口增长最终将导致资源枯竭和生态危机;以西蒙的《最后的资源》为代表的乐观派认为技术进步会缓解人口增长与资源的矛盾。关于人口问题的一个常见认识是,人口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那些人口比中国密度大的国家和地区(例如日本、新加坡)经济发展照样很快,人口问题不是贫困化和经济低增长的原因。这种观点也被常用来作为反对生育控制的理由。一个代表性的极端例子是,张会杰以日本的人口密度计算出中国的人口承载力为33亿人,因此中国没有必要实施计划生育政策。[14]这种观点显然是值得商榷的。第一,这种简单的类比方式缺乏基本的科学思维。2011年摩纳哥的人口密度是中国的130倍,中国的面积是摩纳哥的485万倍,摩纳哥人口是3.6万人,按照上述方式推算,中国的人口承载力是1728亿人。这显然是荒谬的。第二,经济社会发展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仅以人口密度大的国家也能高速发展来证明人口数量不重要,是难以成立的。实际上,对于人口资源之间的矛盾,一个常见的论调是通过技术创新总能使问题得到解决,这陷入了“技术决定论”陷阱。如果仅仅依靠技术就能解决一切问题,世界上就不会发生冲突乃至战争。一个关键的问题是,技术进步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定时期的技术进步可能非常缓慢,甚至长期没有进展,因此技术并不能及时解决一切问题。

事实上,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关系是鲜活存在的,人口众多或者人口增长快,造成资源紧张、环境恶化和就业机会不足,阻碍经济社会发展,不仅不是想当然,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史证明的事实。人类发展首要的是让现有的人活得更好,而不是养活更多的人口。人口是一个相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15]人口的多少并不存在绝对标准,而是取决于对于人口问题的价值判断。2012年,按购买力平价计算,中国的人均国民总收入是美国的17.9%,中国的人口是美国的4.3倍。如果中国的人均收入达到美国的同等水平,那么中国的国民收入总值需要增长76倍。假设美国的人均国民收入增长率和中国的人口增长率均为零,那么中国的国民总收入年均增长4.4%,才能在100年内实现上述目标;年均增长9.1%,才能在50内实现上述目标。2011年,中国耗电总量是4.43万亿千瓦时,人均3298千瓦时;美国的耗电总量4.13万亿千瓦时,人均13246千瓦时。从总量看,中国的实际耗电量仅比美国多7.3%。如果中国的人均耗电量达到美国同等水平,那么中国的耗电总量将是实际消耗量的12.9倍。在全球范围的资源争夺日趋激烈、气候变化问题博弈日趋激化的背景下,即使中国理论上有能力获得如此规模的资源消耗,国际社会也未必能给予中国足够的空间和机会。上述分析表明,人口规模仍然是中国未来人口问题的主要矛盾。

(二)国内个案和国际经验下的生育悖论并不支持激进的人口政策改革

有学者通过对比国内个别地区和其他国家的经验,试图为解决中国人口问题和人口政策改革提供依据。人类社会发展具有普遍性规律,因此经验性分析是必要的。同时,任何经验都是有条件的,离开特殊性谈普遍性必然导致事与愿违。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山西翼城、甘肃酒泉、河北承德、湖北恩施等地农村试点普遍“二胎”的人口政策,没有出现人口高增长现象。很多学者因此认为,即使放开二孩或者取消生育限制,生育率也不会升高,甚至会持续下降。然而,试点地区的代表性是一个值得怀疑的问题。对于一个小区域而言,人口增长率不仅与出生有关,且受到人口迁移的显著影响。上述试点地区均是比较偏僻或者欠发达地区,人口的迁出数量可能较大。此外,一个代表性观点是,低生育行为具有强大的惯性和难以调控性,鼓励生育的政策收效甚微,以此说明中国要防止掉入人口低生育率陷阱。东亚地区的日本、新加坡、韩国的经验表明,从生育控制转向生育鼓励时,实际效果差强人意(汤梦君,2013)。基于国内试点地区和具有相同文化传统国家的比较得出如下结论:放开“二胎”甚至取消人口政策不会引起生育反弹,生育水平仍然有下降趋势。如果事实如此,就形成如下悖论:一方面试图通过人口政策改革增加出生人口数量来解决所谓人口结构问题;另一方面认为放开放宽人口政策不会导致生育率反弹。这种悖论表明,人们既不愿意否认人口数量过多的事实,又希望通过增加人口出生数量的方式改变人口结构,这是逻辑性错误。

(三)低人口增长率将导致人口灭亡是机械主义在人口问题上的极端表现

关于人口增长问题,一个危言耸听的观点认为,按照目前的人口增长,中国将会在不久的将来消失。这种看上去荒谬的论调并不少见。英国《经济学家》的文章认为,按照香港目前的出生率,1000名妇女只能生育547个女孩。如果一切不加改变,这547名女性又能生299个女孩。以此类推,女性的数字越来越少,只需25代,香港女性人口就将从375万减少至1人。据测算,面临此种威胁的地区和国家达73个。[16]从单纯的数学角度讲,上述测算是正确的。然而,人类具有主观能动性,人类社会发展也从来不是按照固定的线性方式前进的,否则世界就没有不确定性,也就不存在人口问题。如果一定时期的低生育率会导致未来人口消失,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地球已经不适合人类生存。

(四)人口问题的特殊性决定了政府这只“有形之手”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性

有学者提出把生育决策交由个人和家庭,这涉及政府和市场在解决人口问题中的关系。宋旭光认为应该把人口问题完全交由市场解决,计划手段在人口问题上难以有效配置资源[17]。政府和市场是社会运行的两种基本机制,被分别称为“有形之手”和“无形之手”。市场失灵理论早已证实市场的局限性。因此,即使从理论上看,通过政府作用解决人口问题并非否定市场经济在社会运行中的作用。人口再生产和商品再生产都属于社会再生产的范畴,但是人口再生产不同于商品再生产,人口问题不是简单的经济问题。商品再生产可以通过市场供需关系得到调整。理论上,人口问题也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得到调节,当人口过多时,人们的生育意愿可能下降:当人口不足时,人们的生育意愿可能升高。但是,人口再生产的特殊性在于,一定的人口只要出生了,正常情况下是持续存在直至生命结束,这意味着人口再生产具有巨大的惯性和周期性。因此,对于人口问题,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离不开政府的作用。

六、人口政策改革的实质是不同利益主体关系的调整和重构

老龄化、人口红利和出生性别比失衡问题都不是人口政策改革的逻辑起点,人口规模大仍然是未来中国人口问题的主要矛盾,但是这不意味着人口政策不需要改革。人口政策作为一项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共政策,适时完善和调整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公共政策涉及资源禀赋和效用在个人和集团之间的变化[18],人口政策也不例外。人口政策是人口发展状况、原有人口政策、制度结构中的其他制度安排、经济发展及其战略、人口与资源及环境关系、参与人因素博弈的结果。[19]人口政策改革涉及多维度的利益关系重构,主要是国家与公民(家庭和个人)之间、城乡之间、代际的关系。研究显示,目前中国妇女终身生育水平已接近1.5,基本达到现行生育政策的要求[20],为调整和重构利益主体关系提供了条件。

(一)人口政策改革是国家与公民(家庭和个人)关系的调整和重构

人口政策是以国家和民族整体和长远利益作为出发点的。事实证明,通过控制人口增长速度,减少出生人口数量,为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创造了有利条件,人口因素对改革开放期间人均GDP增长的贡献率超过25%。[21]同时,人口政策不可避免地与公民(单个家庭、个人)的短期利益产生冲突。虽然生育意愿趋于下降,但是多数公民对于生育两个孩子,尤其是儿女双全的渴望仍然非常强烈。2001年全国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调查显示,56.6%的人认为生育2个孩子最理想,2006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调查显示,60.14%的育龄妇女认为生育2个孩子最理想;2010年全国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显示,84.4%的育龄妇女认为生育2个孩子最理想。这表明,当前的人口政策与群众生育意愿有一定距离,逐步缩小群众的意愿和生育政策差距,是人口政策改革的价值取向之一。计划生育家庭的养老功能比多子女家庭相对弱小,“失独”父母表现出经济、生理、心理等多重脆弱性。[22]据估计,中国目前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并且每年以约7.6万个的数量持续增加。面对“失独”家庭的可能和现实风险,向其提供物质扶助和精神慰藉是必要的,是“国家计划生育责任”和“人口安全发展战略”的题中应有之义。[23]此外,“独生子女综合征”,包括情感缺失、心理孤独、性格脆弱等,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现实问题。因此,通过人口政策改革减小计划生育家庭风险,提高家庭发展能力,无疑是一项必要的重要举措。

(二)人口政策改革是城乡关系的调整和重构

城乡二元结构是中国社会的一个基本特征,推动城乡一体化是改革的重要战略目标。人口政策具有显著的城乡差异,农村实行相对宽松的人口政策,城镇实行相对严格的人口政策。这种政策差异是基于中国城乡经济社会实际情况而形成的,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在严格的户籍制度下,城镇居民比农村居民享受了更多的体制内福利。随着改革的推进,城乡二元结构也在发生变化。虽然户籍制度改革远未完成,但是人口流动带来了城乡结构的显著变化,农村居民通过城镇就业和生活更多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虽然城乡生育意愿具有差异,但是城镇居民生育意愿仍然普遍高于政策水平。由于农村居民违法生育的成本较低,人口政策对于城镇居民的约束明显强于农村居民。长期以来,人口政策的城乡差异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如果把个人的生育行为作为自我选择行为,那么城镇居民受到的利益损失并不小于甚至大于农村居民。近年来实施的“双独二孩”政策和目前开始实施的“单独二孩”政策都有利于逐步缩小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人口政策的差异。因此,人口政策改革是一个基于城乡一体化目标下的城乡关系调整过程。

(三)人口政策改革是代际关系的调整和重构

从历史角度看,人口政策对于不同历史时期的公民的影响具有明显差异。由于人口再生产的特殊性,错过生育年龄的人群不可能再生育,因此人口政策只对处于生育年龄的人口有效,这是人口政策与其他经济社会政策的明显不同之处。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最早经历计划生育政策的公民为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作出了贡献,而目前这部分人群绝大多数已不能再生育。随着人口政策的逐步调整,“双独二孩”政策开始实施,是对最严格执行了人口政策人群的某种程度上的补偿。随着人口发展形势的变化,目前具备了进一步放宽人口政策的条件。在这种情况下,允许“单独”人群生育两个子女,通过跨代生育补偿,有利于促进代际的利益均衡,体现了国家对计划生育群体差异化贡献的认可。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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