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如何防止政策“朝令夕改”(3)

山东:如何防止政策“朝令夕改”(3)

摘要:只有建立顺畅的利益表达渠道,重视多方利益诉求,并建立利益约束机制,增强弱势利益群体的竞争力,实现利益均衡,才能让政策具有生命力。

公共政策是协调不同利益关系的工具,利益矛盾是客观存在的,每项政策的运行必然导致一部分群体受益,另外一部分群体利益受损。对此,我们必须遵循客观规律,把利益矛盾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减少利益冲突。一是建立对强势利益群体的利益约束机制。在政策运行过程中,应当健全法律规范,利用法律的强制性、规范性对政府及行政官员的行为进行约束,防止政府官员扩张行政权力,将政策沦为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同时,要加强行政伦理建设和行政人员的道德约束,杜绝权钱交易。二是培育多元化的政策主体,实现利益均衡。在目前政策实践中,政策问题的提出、方案的决定等都由政府等少数精英掌控,并由行政人员执行,是一个自上而下的过程,不是一个来自公众、满足公众利益诉求的自下而上的过程。当政策运作优化为多方利益主体的共同参与模式后,不再由少数精英掌控,而由多方政策利益相关人共同商讨。利益相关者多方互动的政策运行模式,不仅可以突破单一或少数强势群体的主导状况,也迫使具有决策权的政策主体把弱势利益群体的利益纳入考虑范围,增强弱势利益群体在政策过程中的自主性和竞争力,使各政策主体力量无限趋近于均衡,利益调整、分配趋于公平,从而提高公共政策的认同度,保证政策稳定、顺利运行。

其次,要规范政策运行过程。

每一个方案,尤其是方案实施的条件、可能带来的后果等必须进行科学论证,要将政府系统内部论证、专家论证和公众论证结合起来,并将论证过程和结果公开,以减少政策可行性分析中的造假行为,让政策方案通过多角度、全方位分析后得到进一步优化,提高可行性。此外,引入非可行性论证,在对即将出台的新政策进行可行性论证的同时,也要对其进行非可行性的逆向论证,从而引起决策者对政策实施后所带来负面影响的重视,提前做好防范措施。

针对公共政策责任主体不明确、责任追究对象模糊不清,责任追究的相关法律及程序不完善问题,一方面要加强对政策过程的监督,培养责任追究文化。应当加强全社会的责任追究文化建设,使责任追究意识内化于公众心中,自觉对不符合公众利益或产生执行偏差的政策实施监督。为了克服、避免公众与政府信息不对称现象,应采用多元化监督途径,让社会团体、新闻媒介、公众等社会力量参与监督活动,尤其是发挥新闻媒介揭露事实真相的作用,形成社会舆论,保证公众问责机制的落实。作为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要增强责任意识,摒弃过去“官本位”思想,做到权责一致,保证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另一方面,要加强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建设,将政策的责任追究纳入法制化轨道。

最后,要增强政策的弹性。

政策范式可分为“常规型”和“回应型”两种。“常规型”政策范式是指针对已发生过的或形成规律性的常规性社会公共问题,采用常规的、程序化政策加以解决;“回应型” 政策范式是指针对未曾出现的或非常态的社会公共问题,应当通过非程序化的危机管理方式加以解决。“回应型”政策范式的建立,一方面要明确政府责任,政府要积极主动通过网络舆论、新闻报道、与基层群众交流沟通等方式主动掌握公众对政策的心理反应和适应能力,通过开展社会调查,积极发现问题,搜集、分析公众需求,迅速及时了解政策运行中的不足,修改完善政策,使政策与实际环境能够相互适应、相互促进,实现政策目标。另一方面,要积极营造政府回应的公众环境。政府应当鼓励、引导公众参与政策过程,对政策制定、实施、监督等环节提出意见、进行评价,同时政府对公众反映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必须给予尊重并及时回应。在 “回应型”政策模式下,政策行动主体能够对时刻变化的环境采取措施以增强政策的弹性与灵活性,从而有效适应不断变化的新环境,努力防范和化解政策环境变化带来的各种风险,克服政策“短期流变”。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责任编辑:蔡畅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0

精选专题

领航新时代

精选文章

精选视频

精选图片

微信公众平台:搜索“宣讲家”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
宣讲家微信公众平台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图标来访问官方微博或下载手机客户端:
微博
微博
客户端
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