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 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3)

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 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3)

摘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

三、坚持生态优先,彰显绿色发展底色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江苏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一条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路子。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正确方向,我们牢固树立、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着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

下大气力推进生态治理。在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绿色发展、搞好源头治理的同时,抓住老百姓反映最突出的环境问题,加大力度整治各类环境污染,消除各种环境风险隐患。2016年以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突出抓好沿江地区化工污染专项整治,力争用2—3年时间全面治理气、水、土,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

从整体上加强生态保护。做好生态保护顶层设计,率先出台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守住生态保护、耕地保护、城市开发边界“三条红线”。建立自然资源变化动态监测机制,提高项目的环评、能耗等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努力提升开发水平。集中打造太湖生态保护圈、长江生态安全带以及苏北苏中生态保护网和生态保护引领区、生态保护特区,谋划推动生态经济区建设,启动建设江淮生态经济带、宁杭生态经济带、江淮生态大走廊,做好大运河江苏段保护工作。大力实施山水林田湖生态修复工程,让透支的资源环境休养生息。

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注重运用市场手段解决问题,研究建立了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严格落实企业排污差别化收费、水环境资源“双向”补偿等制度,加快形成符合中央要求、具有江苏特色的制度体系。从2016年起,省财政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收取污染排放统筹资金,对完成减排考核任务的,按比例进行返还。参照中央环保督察模式,建立省级环保督察机制,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决不允许企业把污染成本转嫁给社会。

责任编辑:王梓辰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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