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中原: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贯彻实施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 (7)

程中原: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贯彻实施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 (7)

核心提示: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更加重视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并注意结合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实践不断加以丰富和发展。这集中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第一,在历史发展的重要关头,总是根据新形势和新任务,强调群众路线的重要意义,提出贯彻实施群众路线的新内容。第二,坚持不懈地反对贪污腐败和官僚主义、命令主义等脱离群众的不良作风,提倡党员干部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真正把群众路线落到实处。第三,制定和建立诸如下基层调查研究、蹲点、参加体力劳动、整风、重视人民来信等一系列规定和制度,从根本上保证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

五是建立监督机制,重视人民来信。毛泽东从中国的实际出发,对群众监督、党内监督、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监督都提出了意见,作出了规定,建立了制度。他认为人民来信是接受各方面监督的重要渠道,因此特别重视。早在1951年5月,毛泽东就指出:“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的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的态度。如果人民来信很多,本人处理困难,应设立适当人数的专门机关或专门的人,处理这些信件。”(《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164页。)毛泽东本人非常重视对群众来信的处理。1963年12月13日,毛泽东读到内刊《群众反映》上登载的《上海有很多人迫切要求给予生活出路》,即批示给上海市委负责同志:“此事必须解决。一定要使他们设法就业。即使暂时不能就业,也要支出一笔救济费把他们养起来,以待逐渐设法就业。”并写信给刘少奇、邓小平、彭真阅知,说“此是一件大事,值得注意”。(《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0册,第438—439页。)

六是树立先进典型。树立先进典型,运用好人好事进行群众路线的教育,也是毛泽东注意运用的方法。他在1953年初为中央起草的《关于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反对违法乱纪的指示》中要求,在开展反对坏人坏事的广泛斗争达到一个适当阶段的时候,就应将各地典型的好人好事加以调查分析和表扬,使全党都向这些好的典型看齐,发扬正气,压倒邪气。(参见《毛泽东思想年编(1921—1975)》,第744页。)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抗美援朝战争中涌现了黄继光、邱少云、罗盛教等英雄,工农业战线涌现了孟泰、王崇伦、郝建秀、李顺达、陈永康、王进喜等模范,科技战线涌现出钱学森、李四光、华罗庚等优秀专家,军队系统涌现了雷锋、南京路上好八连等为人民服务的优秀个人或群体,干部队伍中涌现出焦裕禄等典型,毛泽东或著文,或题词,或赋诗,或发指示,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活动,激发了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情,推动了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七是反对特殊化。毛泽东历来反对干部特殊化,曾作出若干规定。毛泽东一直强调,各级干部都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勤务员,同群众同甘共苦。不许利用职权,使自己和自己的亲属享受特殊待遇。针对干部子女容易发生特殊化的问题,毛泽东指出:“干部子弟学校,第一步应划一待遇,不得再分等级;第二步,废除这种贵族学校,与人民子弟合一。”(《毛泽东文集》第6卷,第232页。)20世纪60年代中央开会,会上喝茶,个人要付茶钱,在茶杯下押两角钱,成为与会者的一种习惯。

应该看到,群众路线是建立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群众路线的贯彻实施必须确立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群众路线同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民主作风、民主集中制密切相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同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同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密切相联。在贯彻落实群众路线方面,毛泽东为我们作出了示范和榜样。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际,重温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关于群众路线的理论与实践,具有显而易见的重要意义。

〔作者程中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当代中国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于川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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