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小龙指出,基于当前我国司法实践的现实需求,或许应当以一种务实和开放的视野来审视我国陪审制度的实践及其未来的发展。今后的改革可以侧重于从职能异化走向职能分化,通过制度设计的多元化来实现人民陪审员的多种功能,满足不同社会主体的需求。一方面,客观认识并积极推进陪审员作为司法辅助者发挥作用;另一方面,着力解决陪审员作为司法监督者面临的问题。
彭小龙建议,对前一角色的改革方向是,将各地聘请专家陪审员的做法予以常规化,在青少年案件、劳动案件等专门领域案件中建立专家陪审制度。总结各地通过陪审实现司法社会化的做法,试点由陪审员组成社会法庭,相对独立地处理主要涉及私人利益、社会影响力不大的轻微案件。
彭小龙对后一角色的改革方向及建议是,注重民众参与审判的质量而非数量,着力提升陪审员在那些牵涉公共利益、社会影响力大的案件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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