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政风与提高政府公信力(5)

改进政风与提高政府公信力(5)

核心提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既是当前政府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影响政府公信力的突出问题。

大力推进行政结构扁平化、公共服务均等化、行政行为透明化、行政手段信息化、公众参与常态化。行政结构扁平化,是指减少行政管理层次,裁减冗余人员,建立一种紧凑、干练、高效的行政机构,打造“效率政府”形象。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均等的公共物品和服务,不断缩小地区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在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打造“公平政府”形象。行政行为透明化,是指确保政务信息公布于众,行政行为公开透明,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政府”形象。行政手段信息化,是指通过电子政务、电子监察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行政效能,打造“现代政府”形象。公众参与常态化,是指政府决策过程中要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倾听群众呼声,欢迎群众监督,鼓励群众参政议政,构筑合作型政府信任关系。

以强化内外监督推进政风转变和公信力提升。这是解决转政风、提高政府公信力的约束力问题,在执政过程中赋予第三方“问责追责”的权利,促进政府工作人员“不敢掉队”。一方面通过监督的威慑作用,让官员不敢敷衍塞责、腐败奢靡,从而优化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另一方面从纪律和法律层面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做到责任到人、违法必究,让行政者为自己的失职、渎职买单。一是拓展监督渠道, 保证监督有效性,把组织监督与行政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管理网络,增强监督约束的合力和实效;二是明确考核标准,实施行政责任制。对公务职权程序实行全面、严格的梳理,制定科学的考核标准,考核工作要坚持专业机构和群众路线相结合,以考核明确行政责任,在此基础上实行“不合格”淘汰制;三是加强法制建设,以行政追责强化监督效果。通过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对公务行政职责加以规范,让“不作为”“乱作为”的官员承担法律后果,大大加强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有效性。

以改进队伍作风建设推进政风转变和公信力提升。这是解决转政风、提高政府公信力的执行力问题,在执政效能上增强“履责能力”,促进政府工作人员“不会掉队”。这就需要通过改进队伍作风提升队伍战斗力,推动政风转变和公信力提升。一是不断地加强思想作风和学习作风建设,“学无止境”“人无压力轻飘飘”,需要通过市场竞争、人才竞争、干部培养竞争等方式促使在实践中强迫形成“干中学”的氛围,不断把学习的知识用于实践,努力转化为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强化公务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优化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运用刚性要求与自觉遵守相结合的办法来推动工作效能改善;三是强化自律和他律,严格遵守纪律法规,以职业道德和公务员行为规范严于律己,强化警示教育,增强拒腐能力,确保队伍的纯洁性、廉洁性;四是积极探索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不断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实现政府公信程度和人民满意程度最大化。

(作者为中共湖南省委常委、秘书长 韩永文)

责任编辑:刘萌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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