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反腐的制度困境与路径突破 (2)

网络反腐的制度困境与路径突破 (2)

网络反腐的形成机理:对社会公正的反思与诉求

网络反腐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网络的出现为这一社会行为提供了必要的载体,社会公众可以借助这一平台,自由发表对事件的看法和意见,当然,也可借助网络揭发和检举腐败问题。网络(尤其是移动网络和即时通讯工具)的出现不但降低了反腐成本,还在因其隐蔽性保护了举报者的安全,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强大的网络舆情,对腐败行为和对腐败的监督行为形成无形的压力。可见,网络为群众监督和全民反腐提供了可能。而更为重要的是,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和民众利益表达渠道不畅却是网络反腐形成的重要机理,这些因素最终使网络反腐从概念变成了实际,在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民众政治参与意识的增强。民主的本质在于选择,这种选择因不带有任何先验的价值标准,被看作是平等的人之间解决问题、维护利益、实现社会效率和公平的最佳方式。可见,民主是作为一种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的,在这一体制中,社会成员基本能够直接或者间接地参与到影响全体社会成员的决策之中。因此,“参与”也就成了民主的题中应有之义。无论何种形式的民主政治,无论民主直接或者间接指向了哪些社会群体,其中的关键都在于民众的参与。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步伐的不断加快和自身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于民主的意识也持续提升,在越来越多的问题上都有意愿、并能够参与其中。尤其是在网络场域中,民主进程不断向前推进,网络反腐更是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和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本观念。当然,社会公众直接或间接的参与到反腐行动中,本身就反映了民众较强的民主意识,而在这一过程中,网络反腐的效果和基于网络的民主意识会得到同步的提升。

利益诉求渠道的缺位。在网络反腐的形成机理中,除了不断增强的民众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热情能够提升反腐的效果和效率外,不断增加的利益诉求与诉求渠道闭塞之间的矛盾(也即利益诉求渠道缺位)使得社会公众最终选择了网络反对腐败,而这从两个方面同时验证了社会对公正的渴求。一方面,传统的反腐机制与现实社会的发展模式缺乏有效的衔接,一些腐败案件得以藏匿,腐败者得不到应有的惩罚,在腐败本身已经破坏了社会公平的前提下,对腐败的“被动迁就”更使“不公平”进了一步。另一方面,从人类学的角度看,任何社会都是人民的社会,任何社会公民都有义务通过意愿的表达和行为的实践,参与到社会治理活动之中。但是,在传统的反腐机制中,社会公众的该类意愿被隐藏甚至抹杀,这种对社会公平与公正的扭曲最终将社会公众划分为“优势人”和“劣势人”,前者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资源,后者正好相反,而对后者来说,一旦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其提供了利益诉求的渠道,其获取资源的意愿就会快速的转变为现实。而事实上,网络的出现,恰恰迎合了这一趋势,网络反腐也成为社会公众谋求全社会共同利益的集体行为。

责任编辑:董洁校对:总编室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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