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政治是政治文明的显著标志
吕晓明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将依法治国作为党的中央全会主题。全会《决定》旗帜鲜明地提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关键步骤。“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政治文明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的重要尺度,而民主政治是政治文明的显著标志,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基本属性,而法治则是保障。所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乃至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都离不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当前,改革进入攻坚期,依法治国在现代化建设中作用更加突出,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所在。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国家安定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保证。在共和国的历史上,由于轻视法治建设而使国家遭受损失和挫折的教训是非常深刻的,“文革”的发生,尽管有深刻复杂的成因,但一个基本原因是背离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甚至只要人治而不要法治,导致了决策的随意性。党深刻总结“文革”教训,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提出并践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执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党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法治是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等宝贵思想,基本保证了改革开放三十六年来国家安定和社会稳定。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据。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方向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要保证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正确方向,宪法和法律起着重要作用。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在宪法规定的基本框架内进行。另外,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必须实现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这就需要各效力层次的法律法规发挥确认、引导和约束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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