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更便利了”“老百姓异地办理身份证不用来回奔波了”“一些长期无户口的人可以登记户口了”……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新年贺词中的这几句话,言简意赅勾勒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给广大群众带来的满满获得感。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扎实推进公安改革。如今,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确定的改革任务已完成过半,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取得重要突破,有广泛社会影响的改革亮点纷呈,人民群众对切身感受到的新变化交口称赞。
出台多项便民利民的实招
6月20日,备受关注的机动车号牌管理改革正式启动。全国统一实施互联网选号、随机选号范围扩大至“20—50选1”,部分地区还开始应用统一的号牌选号系统,让选号更公开更公正。
便民利民的改革“红包”远不止于此。两年多来,改革蓝图变成了具体可行的方案,变成了触手可及的现实。
——上户口,更有尊严。出台《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对解决无户口人员问题和户口登记管理工作立下了“规矩”:禁止设立不符合户口登记规定的任何前置条件,切实保障公民依法登记户口的基本权利。
——考驾照,更加公正。继《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推出18项车检改革新政后,小汽车自学直考、自主报考约考、异地考试办证等一系列涉及车检、驾考改革举措精准落地。
——办证件,更加方便。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不仅让无数生活在异地他乡的人们不用再来回奔波, 还通过建立在身份信息基础上的信息共享,引发其他很多异地政务服务举措的出台。
——出入境,更加高效。从简化申办手续、便利居住证持有人申办,到完善出入境窗口服务机制、推进签证便利化,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办上证件,让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不再是梦。
——开证明,不再“任性”。向“奇葩证明”开刀,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证明过多过滥问题,公安部明确,不再开具18种证明材料,并着手研究制定规范派出所开具证明的工作意见。
公安改革既是惠民的改革,也是惠警的改革。深化人民警察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深化警务体制改革创新,人民警察分类管理、招录培养、职业保障和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正一步步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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