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敏俐:《诗经》用艺术的方式来教育人 (5)

摘要:理解《诗经》必须进入到当时的文化氛围中。《诗经》里的诗本身是歌曲,只是那时候的音乐没能流传下来,只剩下歌词。歌曲和诗歌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艺术形式,理解《诗经》,要从歌唱的角度来看待。歌唱是一种时间的艺术,要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就需要重复,这也就是为什么《诗经》的诗歌大量使用了双声词和叠韵词。

按理说两国和好是一件重要的政治事件,在周代,只需两国的国君座在那里,派旁边的士大夫们根据要表达的意思选择一首《诗经》中的诗来朗诵一遍就能相互理解并达成一致了。但是如果这些贵族们没有学习《诗经》,或者对《诗经》不够熟悉,那他们就应付不了这样的场合,对不对?我们尽可以想象春秋时期的贵族士大夫具有多么高的文化修养,因为他们可以在重要的政治或礼仪活动场合,用诗这样一种高雅的形式,实现自己的目的。比照一下今天的我们,2000多年过去了,现代人的表达方式却愈发显得粗俗,是不是这样?人类的文明,特别是高雅的文明,确实需要有人继承才行。这是政治生活方面。

那我们再讲一讲周人的诗乐观和艺术生活。《诗经》既然在周代社会备受重视,那它自然而然地反应了当时的文化精神。我们习惯把周代文化称之为“礼乐文化”,事实上这是把他们的文化艺术化之后的说法,我们也可以把它称为一种揭示了寓教于乐的艺术本质的诗乐观。

周人认为“乐”的本质是心灵的愉悦,所谓夫乐者乐也,人情之所不能免也。乐必发诸声音,形于动静,人道也。“乐”是能够感化人的,靠“乐”对人情的感动功能去整治人心,从而使人对自己的趋善行为进行自我观照并产生愉悦,这是周人的文化理想,所以他们才特别强调乐。乐对人心理的影响到了怎样一种程度呢?正如《礼记·乐记》中所记载的:乐在宗庙之中,君臣上下同听之,则莫不和敬在族长乡里之中,长幼同听之,则莫不和顺在闺门之内,兄弟父子同听之,则莫不和亲。打一个简单的比方,你们可能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当我们到佛堂或教堂去听他们举行仪式的音乐演奏时,在那样的场景下,人的情绪会很快平稳下来,融入到那种氛围中去,甚至会自然而然地跟着他们一起做。音乐能陶冶人的内心。所以说周代社会特别强调音乐的作用,它希望能用内在的感化来代替外在的强制,如果能把社会对人的强制变成一种自觉的遵守,那就再好不过了,这也是维持人类社会秩序的一个理想。

现在我们强调要讲文明,把“不要随地吐痰”“此地禁止吸烟”等警示语写在那里,可是也仅仅发挥一个警告的作用,怎么才能制止他?靠惩罚性的方式能起到一定作用,比如罚款五元,但这毕竟是强制性的。如果大家都能进入到一种很高的文明形态,那么到了一个地方我们自然知道它是公共场所,就不会做出不文明的举动。这其实是一种内在的自觉,就像周代人所认为的,道德上的东西靠外在强制得不到很好的效果,养成内在的自觉才是关键。要如何养成自觉?那就要靠音乐的感化力量。

周代社会的音乐和《诗经》里的诗歌是联结在一起的。下面我们看一首诗,《诗经·小雅·伐木》。“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丁丁”可以读作“铮铮”,指的是伐木的声音。那个时代还没有锯,因为必须用斧子砍树,所以发出的是“铮铮”声。“鸟鸣嘤嘤”,“嘤嘤”是美妙动听的鸟叫声。“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候鸟从幽谷里飞到乔木上。我们现在经常用到的一个词语就是从这句诗演化而来的,叫乔迁。“嘤其鸣矣,求其友声”,那么鸟儿乔迁是要干嘛呢?为了寻找朋友。“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生?”候鸟尚且需要朋友,人难道就不想交朋友吗?“神之听之,终和且平。”如果神明听到了人这样美好的愿望,听到了这样动人的音乐和诗歌,一定会创造出和平的情境。

责任编辑:杨雪校对:叶其英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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