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信访难题的治本之道
西安财经学院思政部教授 陈晓莉
信访是我国权利救济和民意表达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近些年来,受畸形信访文化的影响,一些人信访不信法,对本应寻求司法途径解决的问题,转而投向信访,使得信访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司法系统的正常运作,弱化了司法救济功能的发挥,动摇了民众对法律的信仰。
长期以来,我国的维稳工作一直存在泛化僵化和扩大化的问题,特别是在“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刚性要求下,形成了“零信访”“信访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致使许多地方官员不从源头上和政策法律层面上思考解决问题,而是靠事后无原则拿钱买平安、拿钱换和谐,严重贬损了政府工作人员的形象,导致政府公信力的缺失。
然而引发信访难题,大都是相关部门不能依法行政造成的,处理问题缺乏法治思维和方式,政府该管的不管,应管的不依法管,不该管的大包大揽,不该担责的无辜买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四中全会强调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倒查机制,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把出台政策关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人民法院应着力提升审判规范和质效,推进严格司法,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防止新的涉诉信访问题产生。为此,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引导上访群众理性提出诉求,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同时对那些以上访为由,无理取闹,缠访闹访,违法信访者,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绝不允许法外开恩;对少数利用上访煽动民情,扭曲民意,故意扩大事态,造成社会混乱的上访者应予以坚决打击。
可见,化解信访难题必须依靠政策法律的完善和公权力的治理,只有将各项治理体系纳入法制轨道才能实现整个社会的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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