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立法联系点开通了最高国家立法机关和基层干部群众之间的“直通车”,让百姓的心声更快、更准地体现在法律条款中。在民法总则制定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10月和11月在北京、四川、宁夏和上海召开4次座谈会,直接听取中央有关部门,各省区市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法律实务工作者和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并到基层进行实地调研。民法总则很多重要条款,都是吸收了这4场座谈会的意见和建议之后作出修改完善。
不只是民法总则草案。仅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就7部法律草案8次在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听取干部群众意见,为国家立法提供“基层视角”。
“当下,公民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社会利益诉求多元化,立法不能满足于听取意见等规定动作,还要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规划室副主任岳仲明说。
2014年6月10日下午,吉林省柳河县三源浦镇党委书记庞松第一次走进北京前门西大街1号院。这幢庄重威严的建筑,是全国人大机关所在地。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邀请,庞松来到这里参加法律出台前评估会,对准备交付表决的军事设施保护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作为最基层来的乡镇干部,能参加最高立法机关的会议,庞松直呼“没想到”。不只是庞松,许多立法工作者也觉得新鲜。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