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锋:成语背后的故事——董狐之笔与“赵氏孤儿”(2)

摘要:“董狐之笔”是后人对那些公正不偏,不因为各人的好恶或利害关系,而捏造不实言论的人的称呼。那么,“董狐之笔”典故的来源是什么?它和“赵氏孤儿”又有什么联系?

赵盾自觉理亏,无奈只好拥立夷皋为君,是为晋灵公;并且派人抵抗秦国护送公子雍回国。灵公虽立,但因年幼,赵盾摄政,权倾朝野,赵氏的势力越发强大,这为后来的晋国被公卿瓜分埋下了隐患。这可能是“赵氏孤儿”最早的渊薮。

《左传》宣公二年有一段的文字,首句为“晋灵公不君”,专门记载晋灵公的恶行和丑态的,说晋灵公夷皋聚敛民财,残害臣民,举国上下为之不安。作为正卿的执政大臣赵盾,多次苦心劝谏,灵公非但不改,反而肆意残害。他先派人刺杀赵盾,未遂,又于宴会上伏甲兵袭杀赵盾,也未果。赵盾被逼无奈,只好出逃。当逃到晋国边境时,听说灵公已被其族弟赵穿带兵杀死,干是返回晋都,继续执政。

历史上的晋灵公未必如史籍记载的那么坏,著名春秋史专家童书业指出,“这件事《左传》记载很偏袒赵氏,实在是很不可信的。”“至于灵公的恶德,恐出于赵氏的宣传,也是不可信的。”

董狐是晋国的史官,他很有实事求是的精神,富有正义感,不畏权贵,于是郑正地写道,“赵盾弑其君”,并宣示于朝臣,以示笔伐。赵盾听后,自我辩解说,灵公是被赵穿所杀,不是他赵盾的罪过。董狐申明理由说:“子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讨贼,非子而谁?”意思是他做为执政大臣,在逃亡未过国境时,原有的君臣之义就没有断绝,回到朝中,就应当组织人马讨伐乱臣,不讨伐就未尽到职责,因此“弑君”之名应由他承当,这是按写史的“规矩”决定的。

赵盾不讨伐弑君乱臣,失了君臣大义,故董狐定之以弑君之罪。对此,孔子大加赞扬,称董狐为“古之良史”,后世据以称之为“良狐”,以表褒美之意。这是因为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时期,权臣掌握国命,有着生杀予夺的大权,史官坚持正义原则,并非都能受到赞扬,而往往会招来杀身之祸。齐国太史就因写了权臣崔杼的“弑君”之罪,结果弟兄二人接连被杀。董狐之直笔,自然也是冒着风险的,因此,孔子赞扬他,后人褒美他,正是表彰其坚持原则的刚直精神。这种精神已为后世正直史官坚持不懈地继承下来,成为我国史德传统中最为高尚的道德情操。

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直笔的含义赋予了新的内容,从司马迁开始,赋予了它“不虚美、不隐恶”的实录精神,具备了唯物史观的实质。这一传统为后代进步史学家弘扬发展,编著出许多堪称信史的著作,是我国史著中的精华。其开启之功,实源于晋太史董狐不畏强权,坚持原则的直书精神。

文天祥的著名的正气歌中有这样的诗句“在齐太史简,在晋董狐笔,在秦张良椎,在汉苏武节”。以此颂扬董狐的刚正不阿、直书不讳、笃定信念、忠君报国的高尚情怀和气节。

晋灵公为赵穿所杀,不是一件简单可敷衍过去的事情,更何况他是一个大国之君。对于这起血案,当时人怎么办?又怎么看?

《史记·赵世家》记载道:屠岸贾在晋景公时出任司寇一职,他追究当年晋灵公被赵穿所弑一案,并有意借题发挥以诛灭赵氏,韩厥劝说赵朔赶快逃走,赵朔没有答应。在屠岸贾的蛊惑煽动下,诸将进攻赵氏于下宫,残杀赵朔、赵同、赵括、赵婴齐,将赵氏灭族。史称“下宫之难”。

赵朔的妻子(史称赵庄姬)是晋景公的姐姐,当时已怀有赵朔的遗腹,变乱中,她仓皇奔逃到晋景公宫内躲藏。赵朔的门客公孙杵臼对赵朔友人程婴说:“怎么不同赵氏一起赴死?”程婴答:“赵庄姬有遗腹,若幸而生男,我就奉他为主,助他复兴赵氏;若是女孩,我再死不迟。”不久,赵庄姬生下一男。屠岸贾知道后,便带人到宫中寻找,但空手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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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叶其英校对:潘攀最后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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